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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集装箱运输发展大事记(1955-2000)
1955年 中国铁路开办集装箱运输,铁道部成立了集装箱运输营业总所,各铁路局成立了集装箱营业分所,车站成立了集装箱营业所。当时使用的集装箱为铁木结构的访原苏联的箱型,其规格尺寸为2000mm×1250mm×2450mm(长×宽×高),自重为625kg,载重量为2.5t(后增载为3t)。这种箱型是根据当30t砂石车的内部尺寸(长×宽)而设计的。每辆车装运12个箱,能充分利用车辆容积和载重量。最初制造400多个集装箱投入运用,集装箱办理站开办了6个:天津、济南、上海、沈阳、大连和哈尔滨。铁路站用汽车作为短途搬运工具,实行“门到门”运输。 1956年 为了开办铁路国际集装箱联运,开辟了天津和广安门站为国际集装箱办理站。 《国际铁路货物联运协定》(简称《国际货协》).于1951年11月1日首先由原苏联、阿尔巴尼亚、匈牙利原民主德国、波兰、罗马尼亚、原捷克斯洛伐克等国铁路签订执行。至1956年6月1日,中国、朝鲜、蒙古和越南等国铁路也参加了该协定。这样,欧亚两大洲共有12个国家铁路参加了国际铁路货物联运,总营业里程达26万多km。国际铁路货物联运创办初期,各成员国都十分重视发展集装箱运输。由于当时条件所限,仅限于办理属于铁路的中、小吨位集装箱(1t、5t)。 为了鼓励铁路国际联运集装箱运输的发展,在运费核收方面提供了特殊优惠条件,即按《统一过境运价规程》(简称《统一货价》)规定,计算运费时集装箱自重不计算,运送空集装箱时不收取运费,并且不收取集装箱使用费。这些优惠条件对于推动铁路国际联运集装箱运输的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同年,首次试办了上海、大连、沈阳间的水陆联运集装箱运输。试运中使用的集装箱为铁路的铁木结构、总重为2.5t(增载为3t)的箱。试运线路为:集装箱在上海港装船后海运至大连港,在港口卸船再换装到铁路货车上,运到沈阳站卸车,再用汽车将集装箱送至收货人仓库。后因南北货源不均衡、起重装卸能力不足。集装箱回空率高等经济效益问题而停办。本年度铁路集装箱运量为13.4万t。 1958年下半年精简机构时,撤销了集装箱各级管理机构(运输营业所),其后的近20年里,铁路集装箱运输实际上处在无人管理的状态。 1959年 为了发展水陆联运集装箱,在1956年试运的基础上,又进行了第二次试运。这次仍是使用铁路2.5t集装箱,在原路线上试运,结果与第一次相同,由于效益不好而停办。 1964年 交通部组团赴英国、荷兰、比利时等5国港口考察,交通部科技情报所发表的考察报告中介绍了国外集装箱在欧洲港口发展的情况。这信息引起了天津港科技人员的兴趣,随后,天津港科技人员利用机会从1965年起持续多年收集汉堡港和日本港口发展国际集装箱运输的资料。 1972年 8月,中国科协组织对外技术交流,首次在国内举办集装箱运输课题交流。日本三菱公司两位专家在天津介绍国际集装箱运输和集装箱机械(岸边装卸桥、跨运车等),天津港、青岛港、上海港、上海港机厂、北京起重机研究所等单位机电技术人员参加交流。 9月,交通部水运局使用铁路2.5t箱开展由大连到上海两港间的国内集装箱运输,后来又向上海、南通延伸。 铁道科学院运输研究所对零担货物的流量、流向、品种、批量和货物比容等进行调查,提出了调查分析报告,提出了首先发展1t集装箱的建议,以解决铁路零担货物运输中的“乱、堵、丢、坏”等事故的燃眉之急,并根据当时车辆构成情况,提出了该种集装箱的技术参数和设计要求。 1973年 4-5月,中国远洋运输总公司(以下简称中远总公司)、中国外轮代理总公司(以下简称外代总公司)和中国外贸运输总公司(以下简称外运总公司)与日本新和海运、日新仓库两公司在北京经过协商达成在中日航线的杂货班轮上使用小型集装箱(长为8ft和10ft),在我国上海、天津和日本大阪、神户、横滨之间开展试运的协议,试运期为两年。上海、天津两港分别在当地与有关单位组成试运小组,做好试运的准备工作。 6月,交通部水运局与外贸运输局共同组织小组到上海、天津两港落实试运准备工作。 9月末,日本新和海运派船运来空箱并在上海港装箱,试运开始。水运局、中远总公司和外贸运输局派人到上海港九区现场了解试运装船情况。首次装卸作业是利用杂货作业机械进行。 铁道科学院运输研究所、北京铁路局、哈尔滨科研所和上海铁路局等单位,共同研制了各种类型的1t集装箱,并进行了样箱试制和强度试验。在广安门站召开现场评选会议。 1974年 1月,交通部水运局、中远总公司和外运总公司在天津港共同主待召开国际海上集装箱运输工作座谈会,交流上海、天津两港小型集装箱试运经验。 11月,交通、外贸两部协同先在天津、后在上海和青岛,利用外国杂货班轮开展20t集装箱的试运。试运采用空箱进、重箱出的形式(开始的半年每次捎带5个箱),主要是去美国和加拿大等港口。利用船吊将集装箱卸下,拥拖车运到外贸仓库,装箱后再运至船边装船。 铁路集装箱运输采取铁道部、和分局三级管理体制,并与集装箱制造和维修厂、汽车运输公司以及主要物资部门建立了固定的业务联系。在原有的3t箱外,又制造了1t通用箱236个投入试用,受到好评。 铁道部建成部、局、分局三级计算中心联网工作,全路配备700多台中小型计算机和2万多台微机。 1975年 2月,交通部水运局、中远总公司和外运总公司在天津共同主持召开第二次国际海上集装箱工作座谈会。对中——日航线小型集装箱试运工作作进一步总结。试运以来(1973年9月至1974年底)共运输56个航次、1424箱、4500吨货物。 10月10日,交通、外贸两部开会研究中——日航线小型集装箱试运工作,决定试运工作到1975年底告一段落并通知日方,共同为正式开展国际集装箱运输进行筹备。 10月,交通部同意天津建港指挥部1973年开工的天津港21号码头(泊位)建成国际集装箱专业码头。但在具体实施中,计划主管部门不同意更改设计。 10月,交通部水运局、中远总公司和外运总公司经过研究协商,根据当时的港口条件、对国际集装箱运输进出口箱的拆装箱分工达成共识,并形成联合报告,进口货物除有条件实行“门到门”的运输由外运公司统一组织发运外,对必须拆箱的都在港内拆箱发运,进出口货物全部在外贸仓库装箱后进港装船。 10月,铁道部召开了全路集装箱运输工作会议。会上决定在全国正式推广运用1t集装。铁道科 学院运输研究所与二七车辆厂,试制了8个5t通用钢制集装箱投入使用。 北京铁路局开始试验装砖集装箱(砖笼),在北京、天津铁路分局管区内试用。铁道部有关部门还试制了玻璃钢和铁木合制的1t通用箱。 铁路集装箱数量增多,集装箱办理站相应增加。 1976年 1月,日本新和海运和日新运输仓库株式会社代表团来京,与中远总公司洽谈中——日航线集装箱运输业务。双方对1973-1975年的小型集装箱试运进行了总结。至l975年2月底双方共运了89航次、2499箱、75O3t货物。此次洽谈确定中日小型集装箱试运正式结束,为今后中日双方根据各自具体条件准备就绪后开展正常的集装运输。 2月23日,交通部彭德清副部长召开会议研究开展集装箱运输。下决心发展集装箱运输并组织一个专业办公室。抓重点建设、抓准备工作,包括制订规划、码头设备、运输工具、人员培训等。 5月,国家计委计划组召集有关部座谈集装箱运输问题。 5月,外运总公司与交通部水运局商谈进一步开展集装箱运输问题,希望发展全集装箱船。会上商定召开上海、天津和青岛三港有关单位参加的集装箱运输工作座谈会。 6月,对外贸易部运输局、交通部水运局、中远总公司联合发出“关于召开集装箱运输工作座谈会的通知”。 6月-7月,交通、外贸两部组成联合小组到上海、天津、青岛三港为召开集装箱运输工作会议做准备。 7月,天津市组成港口考察组赴日本港口考察,重点考察了神户、东京、横滨三个港口的集装箱码头,为更改天津港21号码头(泊位)工程设计作技术准备。 铁路5t通用集装箱开始投入试用,成立了我国集装箱标准化联合工作组,铁道部为组长单位,交通部为副组长单位。 1977年 8月,交通部叶飞部长访问北欧归来,非常重视集装箱提输,并作了一系列部署。由中远总公司为组长组成“买船小组”,研究我国需要的集装箱船型。决定在日本订造6000及12000t级滚装船各6艘,组成我国第一支颇具规模的滚装船队。 交通部召集天津、上海两港和天津建港指挥部等参加的会议,研究国际集装箱运输问题。天津、上海两港集装箱专用码头、专用机械设备等列入交通部社计划和规划。 8月18日,交通部正式成立集装箱运输筹备小组。 9月10日,交通部发文:《关于印发开展国际集装箱运输会议纪要的通知》。 10月11日,交通部彭德清副部长在上海港第十作业区现场,召集上海地区港口、航运,市内交通运输和外贸以及海关等有关单位,座谈开展国际集装箱造输问题。外运总公司提出先开辟中国至澳大利亚航线的建议。 1O月,交通部提出向国家计委申请从国外购置部分集装箱装卸专用机械的报告。该报告经余秋里副总理批准后,用中远买船的贷款为天津、上海、黄埔、青岛四港从日本进口了一批25-36t级大叉车及配套的小叉车和拖挂车共149台(辆),形成了最初的港口国际集装箱装卸能力。 11月18日,国家计委领导向国务院同志汇报1978年国民经济计划时,邓小平副主席对集装满运输作了如下指示:“装卸太慢,水运、铁路都一样,好多地方就是被装卸时间耽误了。1万t船的货物,装卸要花1个月的时间,人家仅3天。要搞装卸机械化,搞集装箱。港口必须搞集装箱,集装箱并不复杂。” 12月,交通部汽车运输总公司天津分公司(原交通部天津大型车队)通过技术改造,改制为我国第一座国际集装箱公路中转站,内设集装箱堆场、拆装箱仓库及大型装卸机械等设施,并经过交通部批准,成立了我国第一支国际集装箱运输专业车队。 12月17日,交通部彭德清副部长在北京召开交通、外贸两部有关部门的领导同志会议,集中讨论开辟中——日、中——澳航线的集装箱运输问题。会议决定两部组成联合工作组到上海落实此项工作。 铁路正式开始使用TJ5型5t通用集装箱。该箱型系根据铁路货源构成特点和主型货车的技术参数,并考虑到市内汽车的接取送达条件及车辆运输限界而设定的。每辆货车装载8个集装斯,本年度共生产了500个投入使用,对车辆载重量和容积利用率均较好。 本年度铁路集装箱运量为21.3万t。 1978年 l月,交通、外贸两部联合工作组组成,由交通部水运局和外贸部运输局组成,到上海落实开辟航线准备工作。 1月,上海市工交办公室召开了上海地区港、航、贸等有关部门的会议,商定有关开辟中——日、中——澳航线集装箱运输的具体措施。 2月16日,中——日航线开始采用杂货班轮捎带国际集装箱的形式,在盐城轮装了24个标准箱离开上海港首航日本。 4月,交通部水运局、中远总公司和外贸部运输局在京开会研究开辟中——澳航线集装箱运输问题,会议确定争取5月开航。 6月,交通部邀请丹麦宝隆洋行的专家组成访问团来华,先在北京然后去天津、上海两地介绍国际集装箱运输的经验。 7月,国际货协部分成员:保加利亚、匈牙利、原民主德国、蒙古、波兰、罗马尼亚、原苏联、原捷克斯洛伐克以及古巴政府缔结了国际联运共用集装箱协议,于1978年7月1日开办20ft和4Oft国际集装箱运输业务。接着国际货协所有成员之间酝酿开展国际标准集装箱货物运输问题,我国铁路部门派代表参加了讨论。 8月,交通部公路局派专业技术人员参加我国第一项集装箱国家标准《货物集装箱外部尺寸和重量系列》的制定与论证工作。 8月,中远总公司与外贸部门由于费用问题未能取得一致意见,中——澳航线未按期开航。为此,国家经委在京召集交通、外贸两部和上海地区的港,航、贸有关单位的领导同志开会,检查存在的问题,经过协商达成共识后,要求各方努力争取9月开航。 9月,中远总公司代表中方(包括:上海远洋运输公司、无津港务局、上海港务局)与丹麦宝隆洋行代表谈判后,达成了丹麦宝隆洋行派专家来华到上海远洋运输公司、天津港务局和上海港务指导集装箱运输工作的协议。 9月26日,中国——澳大利亚国际集装箱运输班轮航线的首航船“平乡城”轮,装载162个集装箱离开上海港,离港前举行了隆重的首航仪式,交通部彭德清副部长等出席了仪式。 10月,国家标准局制定了《集装箱外形尺寸和重量》标准(GB1413-78)。铁道部为了贯彻这一标准,于本年度下半年开始生产TJ5A型和TJ5B型两种5t箱。 10月,铁道部运输局颁布了《关于集装箱运费问题的解释》,明确了各箱型的起码计费重量。 10-12月,丹麦宝隆洋行的专家组先后来华,到上海远洋运输公司、天津港务局和上海港务局指导国际集装箱运输工作。 11月,交通部为培训国际集装箱运输业务人才出国学习做准备,由中远总公司主办的集装箱运输英语学习班在北戴河开学。 1978年国轮国际集装箱海运量完成1800TEU,上海、天津、青岛港务局开展国际集装箱装卸业务,完成国际集装箱吞吐量l.8万TEU,港口集装箱化比重为1.7% 铁道部在西安召开了有12个主要局领导参加的会议,针对货运工作管理薄弱、事故多的问题,一致提出,要实现货物运输“安全、迅速、经济、便利”,其出路在于发展集装箱运输。会议决定要加快集装箱运输的发展。并提出了发展规划,大力推广和制造1t和5t集装箱。 铁道部决定在铁道部和10个铁路局、上海铁路分局及5O个车站同时成立集装箱管理机构。铁道 部成立集装箱运输营业所(筹备组),后改名为运输局集装箱运输管理处,各铁路局相继在货运(运输)处成立了集装箱科,各车站在货运车间设立了集装箱办公室。建立了集装箱调度指挥系统和有关规章制度,并着手培训人员,定点造箱、扩建集装箱货场和修理点。 1979年 3月,公路运输部门派代表参加在上海嘉定召开的国家标准5t集装箱的技术鉴定会。 5月,交通部、国家计委组团,赴欧洲丹麦、原西德、瑞典三国6个主要集装箱港口首次系统考察集装箱码头工程建设。交通部子冈副部长特为此次考察作了指示。考察成果用于我国天津、黄埔、上海第一批集装箱码头建设中。 8月,交通部公路局派人参加由国家经委组织的上海——大连——哈尔滨国际5t集装箱海陆联运试点方案的调查与实施准备。 8月,铁道部颁发《关于公布行李、包裹、集装箱等项装卸、搬运作业收费标准的通知》,明确了集装箱的装卸、搬运作业及其他杂项作业收费标准。, 10月,国家经委召集交通、铁道、商业等部门研究开展集装箱联运问题,会上传达了国家经委有关此项工作向国务院的报告内容。会议研究后,要求各部对集装箱联运试运工作制定方案。 10月,应交通部邀请,原西德港口综合技术代表团来华访问,并举办集装箱运输技术问题座谈会。 12月,国家经委召集交通、外贸两部有关部门,研究国际集装箱在天津港进口后外贸单位的提箱手续问题。 l979年国际集装箱国轮运量完成6800TEU,上海、天津、黄埔、青岛4港开展国际集装箱装卸业务,完成国际集装箱吞吐量3.3万TEU,港口集装箱化比重为1.8%。 从本年度开始,铁道部着手建设了沈阳、滨江、江西、汉口西、上海西等站的集装箱货场。 1980年 1月,上海港务局成立国际集装箱运输公司。 l月,铁道部颁发《关于修改铁路货物运价规则第六项及有关规章的通知》,再次明确了集装箱的各项费率标准。 2月,上海港务局组团去香港考察学习国际集装箱运输业务。 2月22日,交通部部长办公会议批准恢复并充实部集装箱运输领导小组。贺崇隆副部长任组长。 对外称交通部集装箱运输总公司,并要求直属有关港、航单位设立相应的专门机构。 3月28日,首届“全国集装箱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成立。 4月,交通部集装箱运输领导小组正式成立,并确定统一领导、分头经营的方针。 5月,国家经委首次安排发展公路集装箱运输的技术措施费、优先鼓励有条件并开展公路集装箱运输较好的省市用于购置专用车辆设备补贴之用。此后,国家经委每年均安排部分专项技措资或贴息贷款。 5月,国家经委对从天津港进出的国际集装箱内陆运输转运交货以及交通、外贸两部门的工作作出决定:出口的装箱、出运业务由外运代理,迸口的拆箱、转运由交通部外轮代理总公司代理,由汽车运输总公司天津分公司为主负责运输。 5月17日,交通部水运局集装箱运输处正式成立,作为部集装箱运输领导小组的办事机构。交通部汽车运输总公司作为公路运输方面代表参加工作。 5月27日,交通部在上海召开国际集装箱运输港口业务座谈会,李维中副部长作会议总结,本次会议确定交通部今后一段时期发展集装箱运输,将采取“统一领导,分头经营,互相协作,专业管理”的方针。 7月,交通部在营口挂车制造厂首次组织10t公路集装箱专用半挂汽车列车的样车试制技术鉴定会。技术鉴定后,投入小批量生产。 7月22日,交通部首次在蚌埠召开“全国公路集装箱运输工作座谈会”,有17个省市代表参加。会上交流了各地开展集装箱运输的经验体会和做法,研究了公路集装箱运输的经营管理体制问题,这次会议对推动公路集装箱运输的发展起到重要作用。 8月,交通部公路局组织有关省市起草了《公路集装箱运输计费暂行办法》并颁发试行。 国家经委以专项技术措施费补贴形式,安排日本TCM5t集装箱装卸叉车4台,分配给哈尔滨、天津、济南、上海的集装箱专业运输企业,用作开展铁路集装箱门到门运输之配套设备。 8月23日,全国第一家集装箱内陆运输专业化企业——京津冀国际集装箱运输公司在京正式成立。 9月,铁道部运输局与交通部公路局联合调查广安门车站及北京铜厂、低压电器厂等单位开展集装箱门到门运输的情况。 10月,由国家经委组团的中国集装箱运输技术访问团去日本访问。 10月,由交通部水运科学研究所承担的“上海港国际集装箱内陆集疏运系统”科研课题完成。 10月,交通部水运局与上海海运学院商定在该院举办集装箱运输管理人员培训班。 11月,交通部公路局安排营口挂车制造厂首次采用东风EQ-130二类底盘改装10t半挂式公路集装箱运输车100辆。 11月15日,国家经委在南京首次召开“全国联运及集装箱运输组织学术座谈会”。 12月9日,交通部集装箱运输领导小组召开会议,重点研究开辟中国——美国集装箱运输航线问题。会上决定组织人员到上海检查落实。 1980年国轮国际集装箱海运量完成2.69万TEU,上海、天津、青岛、黄埔、大连五港开展国际集装箱装卸业务,完成国际集装箱吞吐量6.46万TEU。港口集装箱化比重为3.2%,全国拥有岸边集装箱起重机2台。 自本年度开始接运20ft国际铁路联运集装箱。为配合集装箱运输发展,铁道部二七车辆厂试制了10辆NJ4A型集装箱专用平车。铁道部科学院运输及经济所与北京电子管厂合作,研制了危险品专用集装箱。 1981年 l月,交通部水运局和中远总公司组成工作组赴上海,检查和落实中国——美国直达集装箱运输航线的准备工作。 2月,中——美直达集装箱运输航线的首航船张家口轮,在2月3日离开天津港驶往上海港,2月10日离开上海港驶往美国。 2月24日,国家经委召集交通、铁道两部座谈会,主要议题为集装箱联运、东北铁路集装箱运抵大连港,再经海运到达上海港后换装公路、铁路运至沪、浙地区的联运问题。经委郭洪涛副主任出席会议。 铁道部制定了《铁路货物运输规程》、《铁路集装箱运输管理办法》《铁路集装箱修理规程》。同时又根据《铁路货物运输规程》的有关规定,结合集装箱运输的实际情况,制定发布了《铁路集装箱运输办法》。 3月,铁道部颁发《关于用于大型集装箱装货试办国际铁路联运》。决定先在北京、沈阳、济南、上海等11个铁路局的17个车站办理20ft集装箱运输业务。从此揭开了铁路国际集装箱运输的序幕。 4月,合资成立“南方集装箱运输公司”,同时投资兴建广州国际集装箱中转站,公司总部设在广州。 4月8日,张家港港首次在浮码头装卸国际集装箱成功,华江轮首航装载151箱,开辟了长江港口至香港的航线。 4月,上海远洋运输公司在上海召开中——美航线首航船张家口轮自美国返航归来的首航成功汇报会议 在中——美航线开辟成功后,陆续开辟了中——日、中——欧、中——西非等全集装箱船航线。 5月,交通部制定全国公路集装箱运输“六五”发展计划和“七五”发展规划。 5月,开展大连至上海的国内5t铁路集装箱试运。铁路3t箱已全部报废停用。 6月,合资成立“北方集装箱运输公司”,同时投资兴建大连国际集装箱中转站。总部初始设在沈阳,后迁至大连。 6月,交通部应日本神户港的邀请,派集装箱运输研修组去日本神户港学习和考察国际集装箱运输业务。 10月,交通部和联合国亚太经社委联合在天津举办港口集装箱运输业务讲习班。讲习班上由亚洲太平洋经济合作组织聘请的欧洲和中国集装箱运输专家讲课,并给学员颁发了结业证书。 11月,日本神户港派来集装箱运输技术业务指导班来我国天津港,向国内开展国际集装箱运输的各大港口管理人员传授国际集装箱运输经验。 12月25日,我国第一个集装箱专用码头——天津港三港地21段集装箱泊位,经交通部陶琦副部长率领的验收组验收后正式投产。 1981年国轮国际集装箱海运量完成6.38万TEU,上海、天津、青岛、黄埔、大连、广州、福州七港开展国际集装箱装卸业务,完成国际集装箱吞吐量11.4万TEU,港口集装箱化比重为4.75%。 同年,铁道部研制了第4种类型的5t箱(TBJ5),它是在总结前3种箱运用的基础上,为适应铁路和公路主型车辆的要求而设计制造的。 1982年 3月1日,《铁路集装箱运输办法》开始施行。 3月,国家经委召开铁道、交通、外贸三部参加的发展集装箱运输座谈会。 5月,交通、邮电两部在济南市召开邮件集装箱运输座谈会,研究邮件使用集装箱运输的问题。 7月,为适应国际集装箱运输需要,铁道部颁《关于使用平车装运20ft装箱加固方案的批复》,扩大了集装箱使用车辆的范围。 8月,国家经委召集交通、铁道两部和综合运输研究所等单位,汇报“六五”后2年集装箱运输发展规划问题。 8月,交通部水运局、中国外轮理货总公司派员去海关总署,格谈海关对国际集装箱监管、简化验关手续问题。 9月,铁道部颁发《关于公布大型集装箱运输货物暂行规定的通知》。 10月,按照国家经委的要求,铁、交两部在京沪线组织开展集装箱公铁联运门到门试点工作。 10月21日,交通部海洋运输局(以下简称海洋局)在天津港我国第一个集装箱专用码头召开国际集装箱管理工作座谈会。会上除交流经验外,主要让全国从事集装箱运输的专业人员亲自考察天津港对码头的管理。 11月,联合国贸发会议官员来华,考察我国集装箱运输发展间题。 11月,上海海运学院举办的国际集装箱运输港口管理人员第一期培训班举行开学仪式。 11月,交通部海洋局在烟台港召开北方海区国内集装箱运输总结会。 12月,国家经委主持《关于发展我国集装箱运输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的起草工作。 12月,国家经委召开交通、铁道、外贸等有关部门参加的会议。研究国家有关集装箱运输的方针政策、运价和铁路箱型标准问题,提出了“六五”后3年铁路、水运集装箱运量翻一番的要求等。 12月20-21日,国家经委岳志坚副主任主持召开有交通、铁道、外贸、商业、民航等单位参加的座谈会。重点讨论了由国家经委起草的《关于发展集装箱运输的若干问题》。 1982年国轮国际集装箱海运量完成8.04万TEU,上海、天津、青岛、黄埔、大连、广州、福州、湛江八港开展国际集装箱装卸业务,完成国际集装箱吞吐量15.9万TEU,港口集装箱化比重为7.4%。 同年,铁道部制定了1983-1990年集装箱运输发展规划。 铁路相继投资新建了齐齐哈尔、滨江、沈阳、大连西、汉口西、真如等6个集装箱专用场地。扩建了成都东、广州南站的集装箱货场,又为其他一些集装箱办理站增添了运输配套设备和装卸机具。在广安门站开展了电子计算机统计管理集装箱运输的试点工作。至此全国16个铁路局已有集装箱办理站92个。 至本年度末,铁路共造集装箱10万多个,其中:1t箱8.6万个,5t箱1.4万多个。集装箱运输量有了较大提高,已达270.9万t,占零担货物发送量的13.8%,“门到门”运输比重达36.3%。 1983年 2月,为国家经委召开全国集装箱运输工作会议做准备,交通部海洋局组成两个小组,分赴上海、广州两地进行调查研究。 3月,为了加强对全国公路集装箱运输的推广与管理工作,交通部决定在交通部汽车运输总公司内专设“集装箱运输处”。 3月,交通部召开攻关会议,集装箱运输方面有5项列入国家38项攻关项目内。 3月,由交通部科技司安排的重点科技项目《公路集装箱中转站车辆调度管理自动化系统的研究》,通过专家评审验收后转入生产应用。 4月,交通部在桂林召开集装箱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年会,研讨集装箱标准化的有关事宜。 5月,天津市交通局组建“天津市集装箱运输场”,由地方交通主管部门领导,经营天津港及天津地区进出口国际集装箱的门到门运输业务。 5月,交通部与建工部联合召开大连——上海——南通集装箱江海联运平板玻璃座谈会。 5月,交通部应英国英之杰集团的邀请,组成港口集装箱公司代表团赴阿拉伯联合酋长国迪拜港,考察集装箱运输港口管理工作。 6月,交通部在武汉召开集装箱运输管理情报网会议。 6月,比利时安特卫普港口工程咨询公司(以下简称“安港咨询公司”)专家来华,为给向世界银行贷款的港口培训港口集装箱码头管理干部进行现场考察。 7月,在京开始为世界银行贷款给天津、上海、黄埔三港购置集装箱码头专用机械进行评标。1983-1986年交通部用世界银行“三港贷款”(天津、上海、黄埔)约7000万美元,以公开招标方式购买了13台岸边集装箱起重机、26台堆场轮胎式龙门起重机等共计459台(辆)集装箱装卸、运输设备,使三港7个专用泊位形成年吞吐70万TEU的能力。 7月,比利时安港咨询公司专家到上海等港考察后与交通部海洋局商定集装箱码头管理干部培训方案。 7月,交通部在烟台港召开会议。为国家经委即将召开的全国集装箱运输工作会议做准备。 9月,交通部派公路运输方面代表参加由国家经委、计委在青岛联合召开的“全国集装箱运输第一次工作会议”。 9月21-25日,国家经委在青岛主持召开了全国集装箱运输工作会议。铁道、交通、经贸、商业、邮电、机械、农牧渔业部,中国民航局、国家物资局、国家标准局、国家商检局、国家建材局,海关总署、总后勤部和24个省、市、自治区有关单位共计160多个单位210多位代表参加会议。 10月,铁道部颁发《关于实行新的铁路货物运价的通知》。文件中把集装箱费率独立起来.改为按箱计费。 11月,交通部发出《关于建立集装箱汽车运输量统计报表的通知》,要求各省建立“集装箱汽车运输量”统计制度。 11月,交通部在哈尔滨召开座谈会,交流总结黑龙江(哈尔滨——黑河)、山东(济南——青岛——烟台)、江苏(南京——扬州——南通)、浙江(杭州——温州)、安徽(合肥——六安)5条国内公路直达5t集装箱运输试点线的经验,同时研究了扩大试点范围的方案。 12月,交通部海洋局在大连召开北方海区国内集装箱运输工作检查会。 12月,大连——上海——南通集装箱装运平板玻璃的江海联运成功。 12月21日,中国航海学会集装箱运输专业委员会在天津成立。该委员会成立后,每两月出版一期《集装箱运输信息》。 1983年国轮国际集装箱海运量完成13万TEU,上海、天津、青岛、黄埔、大连、广州、福州、湛江、厦门九个港开展国际集装箱装卸业务,完成国际集装箱吞吐量22.3万TEU,港口集装箱化比重为11.3%。 至本年度末,铁路为发展集装箱运输(自1977年起)共投入1.5亿元,用于新建和改扩建集装箱货场,增置集装箱装卸机械、建造新箱和专用车辆。使集装箱办理站增加到211个,运量达到271万t,比1977年增长了13倍。由于加强了集装箱运输组织管理,集装箱周转时间缩短到11.3d。“门到门”运输的比重,有些铁路局已达到50%以上,济南铁路局达到80%以上,其中济南、青岛站已超过95%。 铁路部门正式接运经港口进出的国际集装箱,单运量不大。” 1984年 2月,由交通部水运科学研究所承办的集装箱运输技术政策研究课题评议会在北京召开。 3月,比利时安港咨询公司为我国举办了第一期集装箱码头管理人员学习班。 5月,由河北省交通厅、交通部汽车运输总公司、中国外轮代理公司按股份制合资成立“河北国际集装箱运输公司”,下设石家庄、唐山两个集装箱中转站,公司总部设在石家庄。 7月6-7日,国家经委召集交通、铁道两部举行东北至上海地区铁路、水运、公路、集装箱联运实施方案讨论会。 7月,交极部与建工部在秦皇岛召开集装箱装运平板玻璃江海联运总结会。 7月,天津港出现集装箱压港压船现象,交通部派出疏港工作组。 8月,比利时安港咨询公司为我国举办了第二期集装箱码头管理人员学习班。 8月,交通部海洋局在天津港召开港口集装箱公司经理会议。全国已有13个港口开办国际集装箱业务,会上主要交流和总结集装箱专用码头的管理经验,讨论《国际集装箱码头管理试挺规则》(草稿),制订专业人员的培训规划等。 9月,由交通部汽车运输总公商、青岛市汽车运输公司、青岛远洋运输公司、青岛港务局按股份制合资成立“青岛国际集装箱中转站”。 9月,交通部海洋局在天津召开集装箱港口费率讨论会。 9月,国家商品检验局与交通部商谈集装箱检验问题。 10月,上海——武汉线集装箱运输试运领导小组会议在武汉召开。 10月,交通部海洋局在京召开班轮会议。至1984年,我国国际集装箱运输班轮航线已由1983年的14条增加到20条。 11月,交通部公路局在烟台召开“公路集装箱运输技术座谈会”,会上主要研究5t公路专用集装箱的设计、试制等。 12月,交通部公路局利用专项技措费,在广州船厂集装箱分厂组织安排5t公路专用集装箱的批量试制任务。 上海远洋运输公司在上海建成我国首座危险品集装箱内陆中转站。 交通部汽车运输总公司首次用国内贷款八日本引进三菱集装箱牵引扯65辆,并在国内选型配套半挂车。 12月,中央与地方联合经营的上海集装箱汽车联营公司举行签字仪式。 12月,中国航海协会集装箱运输专业委员会年会暨学术讨论会在黄埔港举行。 12月,交通部海洋局在天津召开直属五大集装箱港口(大连、天津、青岛、上海、黄埔)统计工作经验交流会。 12月,交通部集装箱码头电子计算机应用(攻关项目)评议会在天津召开。 1984年国轮国际集装箱海运量完成24.14万TEU,有15个港口开展国际集装箱装卸业务,完成国际集装箱吞吐量34万TEU,港口集装箱化比重为13%。 国际货协组织草拟了“国际货协”的《集装箱运送规则》。 1985年 1月,由交通部汽车运输总公司、河南省交通厅合资成立“中原集装箱运输公司”,同时兴建郑州、洛阳集装箱中转站。 1月,抗洲至宁波国内首条5t公路专用集装箱直达运输线开通。 2月,交通部公路局利用国家经委专项技措费,为公路集装箱运输企业首次引进IBM PC/XT微机30台套,分配给北京、天津、河北、上海、大连、青岛等集装箱运输企业。 2月,比利时安港咨询公司为我国举办了第三期集装箱码头管理人员学习班。 2月26日,交通部发布《港口国际集装箱码头管理暂行规则》。 3月,由国家经委、交通部电子计算所、交通部汽车运输总公司等单位选派专业技术人员,赴香港为我国公路集装箱运输系统引进微机设备进行技术培训。这是公路集装箱运输部门首次组织外派培训活动。 3月,交通部汽车运输总公司首次组团赴日本考察东急车辆制造厂和三菱汽车公司。 4月,交通部决定,被通部汽车运输总公司按企业体制运行,原代交通部管理的全国公路集装箱运输业务,全部移交给交通部公路局,撤销设在总公司的集装箱运输处,政企分开。 4月,交通部公路局、汽车运输总公司与上海海运学院在该院首次联者举办“全国公路集装箱运输业务培训班”。 4月,交通部海洋局在上海召开集装箱水陆联运总络会和江海联运座谈会。 4月,交通、外贸两部应原西德不莱梅市邀请,组成集装箱运输管理学习团,赴原西德学习国际集装箱运输管理业务。 5月,为开拓进口集装箱货源,交通部海洋局与中远总公司到江苏仪征化纤厂,争取到从美国、欧洲进口的化工原料由国轮承运。 5月,大连港集装箱压港,国家经委召开大连港集装箱疏港会议。 5月,天际港集装箱压港,交通、外贸两部组织工作组,去天津检查集装箱疏运情况。 6月.海关总署与交通部商谈有关海关总署拟参加国际海关公约问题。 铁道部制定了关于“七五”期间集装箱运输发展规划,决定改造集装箱货场80个,扩建大型集装箱货场10个,并增加新造箱数量。要求到1990年集装箱运量达到800万t。为此、铁道部追加投资,加快集装箱场站的建设速度。 7月,由交通部汽车运输总公司、中国远洋运输总公司、北京市大型物资运输公司按股份制合资组建“北京国际集装箱运输公司”正式成立,同时北京国际集装箱中转站建成正式投产。 交通部公路局利用国家经委专项技措费及外汇额度,首次从瑞典引进VOLVO集装箱自装自卸车2 辆,分配到大连、深圳集装箱运输企业进行门到门作业试点。 7月,铁道部运输局发布电文,要求各铁路局千方百计地扩大接运国际集装箱的能力,选择一些条件 较好的车站,开办20ft、40ft集装箱的运输业务。 8月,比利时安港咨询公司为我国举办了第四期集装箱码头管理人员学习班。 9月,大连港出现集装箱压港压船,交通部派出疏港工作组,公路部门参加疏港工作。 9月,交通部海洋局与水运科学研究所共同主持集装箱跨运车技术座谈会。 10月,铁道部运输局公布了新增加的19个20ft箱的办理站,全路办理国际集装箱的车站扩大到33个。铁路开始正式办理国际集装箱运输业务。 10月,中央与地方联营的北京集装箱公司(左安门中转站)举行开业仪式。 11月,交通部海上集装箱运输工作会议在上海举行,会议重点讨论并制定“七五”集装箱运输发展规划。 11月,交通部海洋局在上海召开集装箱江海联运会议。 12月,交通部决定,由交通部汽车运输总公司抽调所属武汉、昆明、中原各公司集装箱专用车辆组成疏港车队,参加上海港、黄埔港、深圳港的集装箱疏港。 12月,交通部“七五”科技攻关项目,由交通部公路科学研究所和山东泰安汽车制造厂研究试制的20ft、40ft集装箱半挂汽车通过鉴定。 1985年国轮国际集装箱海运量完成32.4万TEU,有15个港口开展国际集装箱装卸业务,完成国际集装箱吞吐量57万TEU,港口集装箱化比重为16.2%。全国共拥有岸边集装箱起重机12台,堆场轮胎式龙门起重机30台。 1985年,铁路部门国际集装箱运量达到l.7万多TEU。 1986年 1月,交通部召开国际集装箱运输系统优化论证评审会。 l且25日,《人民日报》编印的情况汇编登出“修通欧亚第二大陆桥刻不容缓”一文。国务院、铁道部领导很重视,指示要重视大陆桥工作。 2月,比利时安港咨询公司为我国举办了第五期集装箱码头管理人员学习班。 3月,交通部公路局与交通部汽车运输总公司共同接待日本国际集装箱运输株式会社访华团。 4月,交通部公路局委托上海海运学院举办第2期“公路集装箱运输业务培训班”。 4月,铁道部运输局在沈阳召开了“国际海铁联运问题”座谈会。在会上提出10t集装箱的方案。 5月,铁道部运输局与中国远洋运输总公司商谈国际集装箱海铁联运问题。 交通部公路局在广州召开“公路直达集装箱运输业务座谈会”,会议决定委托上海造船厂集装箱分厂设计试制863型公路专用集装箱。 6月,中国铁道运输协会成立了集装箱学习组,负责组织有关集装箱运输方面的学术交流工作,并召开了第一次集装箱运输的经济效益研讨会。 6月,上海海运学院在深圳办集装箱运输研讨会。 6月,交通部公路局发布《关于开展公路直达集装箱甩挂运输试运线的通知》,确定在北京——沈阳、南京——扬州——南通、上海——杭州——南京、青岛——潍坊4条线路上组织甩挂试运。 6月,为改善接运国际集装箱的条件,铁道部发出《关于下达技术改造贴息贷款项目计划的通知》, 安排国家贷款,改善滨江、和平里、银川站接运40ft箱的条件。 7月,铁道部在征得有关部门同意后发布电文,决定对承运的集装箱收取使用费作为专项资金,用于发展集装箱运输业。 7月11日。铁道部发出《关于修改大型集装箱运输货物暂行规定的通知》,重新公布了大型集装箱办理站。 8月,铁道部运输局要求设计36/16t龙门起重机和专用吊具,新建的集装箱场统一配置这种大型起重机和吊具。 8月12日,铁道部运输局公布了国际集装箱办理专用线46条。 8月,国家标准局主持召开联合运输标准座谈会。 8月,国家经委组织集装箱运输培训考察团赴澳大利亚。 9月,比利时安港咨询公司为我国举办了第六期集装箱码头管理人员学习班。 9月,铁道部邀请加拿大集装箱专家来华讲课,交流国际集装箱内陆运输经验。 9月,中央与地方联营的石家庄集装箱运输中转站开业。 10月11日,铁道部运输局与中国远洋运输总公司签订《国际集装箱海铁联运协议》,决定合作开展海铁联运业务,揭开了国际集装箱海铁联运的序幕。 10月,比利时安港咨询协会主席德肯德林先生来华,与交通部海洋局商谈1988-1992年集装箱港口管理人员培训班事宜。 11月,首批海铁联运集装箱从太原装瓷砖到美国顺利运出。 11月29日,国务院口岸办颁发《关于解决国际集装箱运输中几个具体问题的会议纪要的通知》,表扬了铁、交两部联合运输的做法。 12月1曰,交通部国际集装箱运输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会议重点解决进一步推动集装箱运输走向正规化管理的问题。林祖乙副部长讲话,会上讨论了《国际集装箱运输管理规则》(草稿)等。 12月4日,铁、交两部联合颁布《关于转发国际集装箱海铁联运协议(草案)的通知》。 12月,铁道部在广安门站举行了10t集装箱与专用车试运仪式。 到1986年底,中远总公司已开辟中——美、中——欧、中——日、中——澳等国际集装箱运输航线12条。 1986年国轮国际集装箱海运量完成42.1万TEU,有16个港口开展国际集装箱装卸业务,完成国际 集装箱吞吐量62.7万TEU,港口集装箱化比重为17%。 同年,铁道部运输局购置了75个20ft集装箱,在铁路8个车站试运,摸索铁路发展大型集装箱运输的经验。 铁道部运输局与中国对外贸易运输总公司签订了“办理国际集装箱海铁联运协议”。 本年度,铁路接运的国际集装箱运量为1.77万TEU,铁路集装箱运量达510万箱(折合10t箱)、650万t. 1987年 1月,交通部海洋局在宁波港召开国际集装箱运输座谈会,重点研究利用杂货码头开展集装箱运输业务的港口的问题。 2月,比利时安港咨询公司为我国举办了第七期集装箱码头管理人员学习班。 2月,国家经委召集交通、铁道两部有关部门开会。研究东北——上海的水运、铁路、公路集装箱联运线存在的问题。 2月,交通部颁发《场站国际集装粮管理办法》,自1987年6月1日起实施。 2月,铁道部颁布《关于发布国际集装箱海铁联运实施办法第三个规定的通知》。 3月,为了更好地开展海铁联运业务,铁道、交通两部决定分批培铁路和海运业务人员。分别于3、4月、5月在黄埔、上海、天津港三地,培训铁路货运管理人员,学习港口、海运管理和集装箱代理等知识。同年,在北京培训了港口、海运管理人员,学习铁路运输计划、调度和货运管理知识。 3月,国家经委与交通、铁道两部共同组成东北——上海集装箱运输线的检查组。到上海进行检查。 3月,天津市交通委员会召开国际集装箱横向联合讨论会,探讨天津港口与内地城市之间的港、航、铁路、公路、货主等部门,在集装箱运输方面实现横向联合问题。 4月,交通部组团赴比利时与比利时安港咨询协会商谈1988-1992年为我国培训集装箱运输管理人员事宜,并达成协议。 5月,交通部海洋局与部电子计算机领导小组办公室共同主持召开集装箱电子计算机联机座谈会。 5月5日,运输局呈报《关于购买20FT集装箱,用于中苏铁路联运的报告》,铁道部李森茂副部长批示:大型集装箱势必逐渐开展,投入是合算的,支持购买大型集装箱的意见。 5月,交通部海洋局与中国远洋运输总公司组成工作组,先后去天津、上海、大连和青岛四港落实《场站集装箱管理办法》。 5月,中国航海学会集装箱专业委员会在北京召开第二届委员会和学术讨论会。 5月,铁道部与国家经委联合发出《关于加快发展铁路集装箱运输的通知》,公布了10条措施和适箱货物品名13类175钟。 6月,由交通部公路科学研究所完成的《公路集装箱运输经济技术指标体系》展过评审。 6月,交通部公路局委托上海海运学院举办第3期“公路集装箱运输业务培训班”。 6月,中国航海学会组团出席在香港召开的亚太地区集装箱运输学术会议(后改称亚洲海运会议),这是我国开展集装箱运输以来第一次出席国际学术会议。 6月,铁道部组织北京、广州局从广安门——广州北试验开行了第一列10t集装箱直达列车。 7月2日,铁道部运输局、外事司联合呈报《关于中苏铁路局开展大吨位集装箱货物运输的请示》, 李茂森副部长批示:有关局共同商定,积极促成早办。 7月,苏州——杭州的国内首条跨省5t公路专用集装箱直达运输线开通营业。 8月,由吉林工业大学和连云港挂车制造厂联合设计的40ft集装箱自装自卸车投入样车试制。 8月20日,上海成立我国首家中外合资的“上海英之杰国际集装箱储运有限公司”。 9月,交通部、国家物价局共同发布《国际集装箱汽车运输费收规则》和《国内集装箱汽车运输费收规则》,自1988年1月平日起施行。 9月,比利时安港咨询公司为我国举办了第八期集装箱码头管理人员学习班。 10月,包头——天津港——日本海铁联运电石, 3个月运112箱,往返时间大大缩短。 10月,公路集装箱汽车甩挂运输试点企业——通沪杭集装箱汽车运输联合公司在南通举行开业典并正式投入营运。 10月,交通部运输局、外事局发出《关于九龙、内地间试办10t集装箱运输的请示批复》,开始组织香港——广州铁路局间10t集装箱运输。 11月,铁道部运输局发布电文,根据运输局与中国对外贸易运输总公司共同研究,联合开展国际集装箱进出口联运事项,同意天津外运公司正式参加海铁联运。 1l月,铁道部运输局与中国远洋公司重新签订了海铁联运协议。 12月,由中国汽车运输总公司、苏州市汽车货运公司合资成立“苏州集装箱运输公司”,同时投资兴建苏州国际集装箱中转站。 12月5日,南京港务局与美国英纳尔公司合资的中国第一个中外合资港口企业——南京国际集装箱装卸有限公司成立。 12月8日,铁道部运输局公布全路54个10t集装箱办理站,试运工作扩大到各省、市及铁路局。 1987年国轮国际集装箱海运量完成58.3万TEU,拥有集装箱专用泊位14个,年设计通过能力110万TEU,全国港口国际集装箱吞吐量68.9万TEU,港口集装箱化比重为20%。 1987年铁、交两部联合向国家经委、国务院法制局、国务院口岸办等,报告了集装箱海铁联运情况。 铁道部决定停止制造5t集装箱。将10t集装箱作为铁路的主型箱大量生产,同时,铁道部组织二七车辆厂等单位生产X6A型集装箱专用平车。 铁路系统与中远、外代、外运和公路、内河航运等有关企业相互签订协议,开展国际集装箱的海铁、海江(河)、港公及干支线联运,国际集装箱运输从沿海港口向内地延伸,有了突破性进展。 1988年 铁道部组织有关设计院制定并公布了《铁路集装箱货场设计规则》,为集装箱货场的建设提供了规范。 自本年度开始,铁道部试行从北方局组织每月开行了3-5列集装箱专列,按不定期直达办理,取得了较为满意的效果。 l月23日,铁道部运输局召开了全路清查电话会议,清查内地滞留的20ft、40ft集装箱。经各局努力,共查出3364箱,其中中远336箱。 3月,比利时安港咨询公司为我国举办了第九期集装箱码头管理人员学习班。 3月8日,铁道部运输局与经贸部对外运输总公司签订了《国际集装箱进出口联运协议》国务院口岸办领导小组石希玉同志等参加签字仪式。 3月,南京——苏州——南通集装箱汽车运输联合公司成立,这是我国开通的第二条集装箱汽车甩挂运输试点线。 4月,山东潍坊——青岛集装箱汽车甩挂运输试点线开通管业。 4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发布《关于集装箱牵引车甩佳运输管理问题的通知》。 5且11-20日,交道部钱永昌部长共用5个半天,听取交通部运输司关于“国际集装箱运输存在问题”的汇报。 5月,铁道部运输局、交通部海洋局联合发布《关于海铁联运至各车站的中远公司空箱回送问题的通知》。 5月,铁道部运输局组团赴港,与中旅、华润、招商集团及九广铁路公司协商,开展集装箱过轨运输问题。 6月,由中国汽车运输总公司与山东省交通厅合资组建烟台集装箱运输公司,开展胶东地区的集装箱门到门运输业务。 6月,交通部邀请德国不莱梅、法国勒阿弗尔港及英国的专家和交通部、沿海港口、长江集装箱运输公司、中远总公司及铁道部门80余人在大连举办国际多式联运研讨会。 7月,在连云港市召开由铁道部科学院运输所主持,北方交大、兰州铁道学院、乌鲁木齐科研所等单位参加研究的《新海大陆桥运输前期研究总报告和六个分报告》评审会。 7月,将5t集装箱改型为10t集装箱,铁道部合理化建议评审委员会授予运输局集装箱处提高运输能力的合理化建议奖。 7月,中国交通报社在厦门举办“我国东南沿海集装箱运输发展战略研讨会”。 8月15日-10月15日,比利时安港咨询公司为我国举办了第十期集装箱码头管理人员学习班。 9月,出版《铁道装卸与集装箱运输》季刊。由铁道科学研究院运输研究所主办。 9月15日,铁道部运输局发出《关于公布国际集装箱联运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 11月,交通部邀请比利时安特卫普港口工程咨询协会专家,在上海举办“集装箱码头管理与操作”讲习班。 11月,由国家计委组织交通部、铁道部和综合运输研究所、上海海运学院等单位专家,组成联合调查小组,赴上海、无锡等地调查“国际集装箱运输系统(多式联运)工业性试验”项目立项的必要性。 11月,交通部公路局委托北京交通管理干部学院举办第4期“集装箱运输业务培训班”。 11月,国家计委、经委、交通部、铁道部联合召开集装箱联运电话会议。 12月,国家计委正式批准“国际集装箱运输系统(多式联运)工业性试验”项目立项。 12月,交通部科技司、运输管理司委托上海海运学院水运经济研究所举办国际集装箱多式联运研讨会,并邀请联邦德国不莱梅航运经济研究所专家来华与会。 12月,交通部机构改革,海洋局、内河局、公路局合并成立“运输管理司”,下设统管海洋、公路、内河集装箱运输业务的“集装箱运输处”。 12月24日,铁道部运输局国家计委生产调度局、交通部海洋局、经贸部运输局联合召开国际集装箱进出口联运铁路电话会议,交流了天津——包头等联运经验。 1988年国轮国际集装箱海运量完成90万TEU,拥有集装箱专用泊位15个,年设计通过能力120万 TEU,全国港口国际集装箱吞吐量94.7万TEU,港口集装箱化比重为23%。 1989年 1月,国家计委、铁道、交通、经贸部联合发出《关于进一步开展国际集装箱联运工作的通知》。 2月,比利时安港咨询公司为我国举办了第十一期集装箱码头管理人员学习班。 3月,交通部运管司在苏州召开“公路集装箱直达运输现场经验交流会”。 3月,为配合交通部上海国际集装箱工业性试验(工试)项目,铁塔部运输局发出《关于成立国际集装箱运输系统(多式联运)工业性试验项目铁路研究小组的通知》。 4月,铁道部发文《关于修改大型集装箱运输货物暂行规定的通知》。 5月,由中国汽车运输总公司与哈尔滨汽车运输公司合资组建“哈尔滨集装箱运输公司”,同时改扩建哈尔滨集装箱中转站。 5月,在香港会议展览中心举办的第二届世界集装箱会议上,中远总公司介绍了该公司集装箱运输的发展情况,受到国际航运界的重视。 5月,交通部运管司委托北京交通管理干部学院在该院举办第5期“公路集装箱运输业务培训班”。 自1989年下半年起,沈阳铁路局与大连港务局、大连外代、大连远洋运输公司联合组织了德国——长春国际集装箱海铁联运装运汽车配件,采用了整列运输。 6月,由中远总公司、天津港、包头第二化工厂与呼和浩特铁路局4家投资,在包头第二化工厂内建设并共同经营国际集装箱中转站。 8月,“国际集装箱运输系统(多式联运)工业性试验”领导小组委托上海海运学院举办第一期“多式联运”经理培训班。 8月,铁道部运输局发出《转发关于做好铁路部门实施工试项目工作会议纪要的通知》,成立了总体组、运输组及9个项目小组,安排了研究资金和各项具体研究项目。 9月,由马来西亚发到蒙古的8个20ft集装箱,通过海运至天津新港、经二连国境站到达蒙古乌兰巴托,开创了我国铁路办理集装箱过境运输的先例。 10月,铁道部制定了《铁路集装箱运输规则》和《铁路集装箱运输管理规则》,并公布了《铁路集装箱修理规则》。 10月,为支持包头地区的海铁联运工作,铁道部运输局、车辆局联合批准15辆集装箱专用车固定在天津——包头之间循环使用。 10月,比利时安港咨询公司为我国举办了第十二期集装箱码头管理人员学习班。 10月,重远总公司与外代总公司发布《国内集装箱支线运输工作手册》。 12月5日,天津市交委向铁道部报送《关于请支持办理天津至蒙古铁路集装箱运输的报告》,要求开通天津至蒙古的路桥过境运输。 12月8日,铁道部外事局、运输局联合呈报《关于黑龙江省要求开通绥芬河口岸往返日本的货运渠道的请示》,石希玉副部长批示同意。 12月13日,铁道部运输局、外事、财务司联合呈报《关于办理天津至蒙古过境集装箱运输问题的请示》,提出了具体办理措施和意见。石希玉副部长批示“可先按此精神高出具体对内外的实施办法,然后再仔细推敲下达”。 12月29日,交通部发布《关于国际集装箱国内中转业务的通知》。 1989年全国拥有专用集装箱船舶88艘,集装箱办理站已发展到318个。10t集装箱共生产了16386个,日均装箱数达1000箱以上,由于10t集装箱的大量投入,扭转了集装箱运输的被动局面,铁路集装箱运量已占全国集装箱总运量的1/3,成为我国集装箱运输的骨干力量。 1990年 1月,国家计委在天津南开大学举办“中德集装箱多式联运高级研讨班”,邀请德方专家讲课,中方综合运输、水运、铁路、公路方面的专家也作了专题报告。德方为学员颁发了结业证书。 1月,中远总公司投入423TEU箱位的怀远河轮开辟上海——天津——青岛——大连国际集装箱沿海支线,将中远总公司经营的中国——西北欧、中国——地中海、中国——波斯湾、中国——澳大利亚、中国——东南亚等航线原经国外中专的部分进出口集装箱货物改在上海和天津港中转。 2月,交通部运管司在沈阳召开“集装箱汽车甩挂运输座谈会”。 2月2日,铁道部外事司、运输局联合发文《关于开通绥芬河国际集装箱运输线路的批复》。此口岸的开通,对黑龙江省的外贸出口发挥了一定作用。 2月,比利时安港咨询公司为我国举办了第十三期集装箱码头管理人员学习班。 2月,铁道部发文《关于废止和修改有关货物运价规章、文、电条文的通知》,将国际集装箱的运价改为按箱计费。 3月16日,天津新港经由二连到蒙古成功开行了过境箱的整列直达运输。 4月,《集装箱化》杂志第一期(试刊)出版。 5月14日,铁道部正式颁布《关于发布国际集装箱运输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把国际集装箱运输的管理体制、运输条件、货运组织、费用清算等事项以法定形式固定下来。 5月14日,国家计委生产调度局发文《关于成立中欧大陆桥集装箱运输研究和试运工作小组的通知》,将研究项目正式列入国家科委计划,边研究、边试运。 5月,铁道部发文《关于经过天津新港、二连口岸至蒙古边境20ft国际集装箱运输试行办法的通知》,集体规定了对外代理、运输计划、货运手续、包干费用及清算等事项,铁路开始试办集装箱过境运输。 6月,交通部运管司委托北京交通管理干部学院会同中国汽车运输总公司在北京举办第6期“公路集装箱运输业务培训班”。 6月,铁道部运输局发文《关于布置铁路有关部门实施工试项目工作的通知》,具体布置了铁路段运输及信息追踪问题。随后,铁交两部联合发文《关于发布工试国际集装箱多式联运有关办法、规定的通知》,公布了多式联运管理办法,单证管理规定和国内段费收办法。 6月,交通部发布15号令:《国际班轮运输管理规定》自1990年7月1日起施行。规定交通部是国际班轮运输的主管机关,船公司开设国际班轮航线,经营国际班轮运输均须经交通部批准。 7月l日,《国际货协》的“集装箱运进规则”,经过多次修改被各成员国批准通过实行。新的《装箱运送规则》,与原来的《铁路集装箱货物运送规则》相比,更趋完善、合理。 7月,《集装箱公路中转站站级划分及设备配备》国家标准,经国家标准计量局批准后发布,1991年4月1日起实施。 8月10日,铁道部外事司、运输局、外服公司联合呈报《关于北疆铁路建成后,开办中国大陆桥运输问题的请示报告》,石希玉、屠由瑞副部长原则同意,指示进一步研究。 8月,比利时安港咨询公司为我国举办了第十四期集装箱码头管理人员学习班。 9月12日,中国北疆铁路与哈萨克斯坦全西铁路正式接轨,它标志着连接亚欧的新亚欧大陆桥正 式贯通。 9月,在乌鲁木齐市由铁道部运输局与中国集装箱运输总公司联合召开了集装箱运输工作会议。对制定“八五”铁路集装箱运输发展规划起了重要作用,石希玉副部长在会上提出“三单独、四优先”的措施,为加快发展集装箱运输提供了保证。同时,确定了铁路开展大陆桥运输的原则。 铁道部组织制定了《关于铁路集装箱发展“八五规划、十年设想”(草案)的通知》。在规划和设想中提出了发展集装箱运输的相关技术政策、坚持“三单独、四优先”和“五化”的发展方向。同时,制定了奋斗目标等。 11月,交通部运管司在温州召开国内集装箱运输工作会议。 12月5日,李鹏总理签发国务院第68号令:公布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国际集装箱运输管理规定》。明确规定了交通部主管全国海上国际集装箱运输业;规定了成立海上国际集装箱运输的航运企业、港口装卸企业及内陆中转站、货运站需经交通部审批;明确了海上国际集装箱运输的承运人、托运人、收货人及有关各方的权利、义务与责任。这是我国第一个由国家颁发的海上集装箱运输法规性文件。 1990年全国拥有专用集装箱船舶105艘,年国际集装箱海运量达129万TEU,拥有专用集装箱泊位19个,年设计通过能力为145万TEU,全国港口国际集装箱吞吐量达156万TEU.港口集装箱化比重为33%。全国共拥有岸边集装箱起重机26台、堆场轮胎式龙门起重机41台。 同年,为加强国际集装箱运输管理,铁道部发布了《国际集装箱运输管理暂行办法》,运输国际集装箱除按本办法外,还应按《铁路集装箱运输规则》和《铁路集装箱运输管理规则》办理。 1990年度全国铁路已拥有集装箱 26万多个,集装箱专用平车 670辆,办理站327个。交通、铁道和物资部门已建设国内集装箱中转站200多个。集装箱运输站网已基本形成。 从本年度开始,中国铁路与周边国家铁路接触、商谈开展集装箱国际联运,并率先开通了天津——大连过境到蒙古的陆桥集装箱直达列车运输。 1991年 1月,铁道部开始执行“三单独”、“四优先”政策,对推动集装箱运输的发展,从运输政策上作了保证。 1月,交通部运管司召集上海、天津两港,上海远洋运输公司、中国外轮代理总公司、外轮理货总公司,天津市交通局、福建省交通厅,中国汽车运输总公司等共同起草国务院68号令《海上国际集装箱运输管理规定》的实施细则。 2月,比利时安港咨询公司为我国举办了第十五期集装箱码头管理人员学习班。 3月,交通部发出《关于填报集装箱洗车运输量统计报表的通知》。 3月16日,我国第一列陆桥集装箱运输专用直达列车。由天津港到达二连试运成功。 3月28日,交通部发布《关于调整国际集装箱汽车运输和洗车货运站部管费收项目基本费率的通知》。 4月8日,国务院生产办赵维臣副主任、铁道部石希玉副部长、交通部郑光迪副部长及经贸部、海关总署等单位的领导一起听取大陆桥工作小组的汇报。会后,国务院生产办发了会议纪要,确定了我国大陆桥运输的9个口岸及各项原则,将我国的大陆桥正式定名为“亚欧大陆桥”。 5月,中国铁路代表团,在乌鲁木齐与以苏联交通部集装箱总局局长率领的苏联代表团进行了会谈。双方就利用阿拉山口、德鲁日巴口岸进行联运等问题达成了一致意见,双方签订了会谈纪要,后由于原苏联解体而未执行。 5月,交通部运管司委托交通干部管理学院,在北京信息工程学院举办公路集装箱运输管理培训班。 6月,上海科协主办“沪、港、台国际集装箱运输研讨会”在上海召开。 6月,在兰州组织了集装箱培训班,对沿线的济南、郑州、兰州、乌鲁木齐等铁路局及沿桥分局、车站和北疆公司、外服公司、有关港口的管理人员进行培训。 7月,国家计委、铁道部、交通部、对外经济贸易部、海关总署、卫生部、农业部股合发布《关于亚欧大陆桥国际集装箱过境运输管理试行办法》。 7月19日,青岛港集装箱码头凌晨遭遇龙卷风袭击,两台集装箱岸边起重机损毁,青岛港与上海港机厂技术人员迅速组成抢修组进行抢修。 7月20日,开始办理经阿拉山口的国境站的边贸运输。 8月,比利时安港咨询公司为我国举办了第十六期集装箱码头管理人员学习班,学员20名。 9月,国务院生产办为支持开展大陆桥运输工作,决定拨款24O万元,用于集形箱信息跟踪系统。铁道部发文《关于下达国际集装箱大陆桥过境运输技改项目总体实施方案的通知》,具体安排了济南、郑州、兰州、乌鲁木齐、北京、呼和浩特铁路局的6个分局和9个车站的计算机及有关设备项目,建立了连云港——阿拉山口、天津——二连两条线的信息跟踪管理系统。 9月,由交通部主持,交通部水运科学研究所和上海市人民政府交通办公室承担的“国际集装箱运输系统(多式联运)工业性试验”项目在上海通过国家级鉴定和验收。这是国家计委批准的“七五”国家重点工业性试验项目。参加试验的有交通、铁道、经贸等部所属50多个单位2000余人。 11月,由交通部水运科学研究所、中国汽车运输总公司、海南省农业科研部门联合组织的海南——北京蔬菜水果冷藏集装箱海陆联运试点工作获得成功。 11月18-21日,国家经委、交通部后据部联合在宁波召开全国集装箱运输工作会议。交通部林祖乙副部长出席讲话,提出“八五”发展目标,国际集装箱运输向内陆延伸,推广9条联运线及在天津、大连推广上海“工试”等。铁道部石希玉副部长在会上着重指出:铁路集装箱运量要连续3年增长30%,3年翻番,“八五”迈上新台阶;选线开行集装箱定点线快运直达列车等。 11月,国内动态清样连续3期刊登《大陆桥热为何降温》的文章,国务院领导指示,责成有关部门答复。 11月,广州海运局柳堡轮从天津新港用冷藏集装箱试运南下的水果,12月海南返程箱运北上西瓜、蔬菜。 12月1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检验局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检验局集装箱检验规范》。 12月,在天津举行了通过天津新港经二连至乌兰巴托成功试运1000个过境集装箱的庆祝会。会议期间中国铁道部代表和蒙古运输总局代表就进一步完善过境箱运输进行了会谈,并签署了《中蒙两国铁路关于进一步完善天津——马兰巴托过境集装箱运输组织工作会谈纪要》。 12月,中国铁路运输协会在北京成立“集装箱运输专业委员会”。 12月,运输局在京培训大陆桥信息管理人员。 12月31日,铁道部发文《关于对国内动态清样反映亚欧第二大陆桥有关问题处理意见的函》,向国务院生产办反映了铁路的实际能力情况,并提出了铁路对开展大陆桥运输的意见,继续抓紧这条线的设备配套和对外谈判工作。 1991年全国拥有专用集装箱船舶101艘,年国际集装箱海运量达229万TEU,拥有专用集装箱泊位23个,年设计通过能力为195万TEU,全国港口国际集装箱吞吐量达217万TEU,港口集装箱化比重为42%。 同年,广州局与香港有关部门协作,试办从九龙过轨到广州、长沙地区的国际集装箱成组运输。 从1991年下半年开始,哈尔滨铁路局与俄罗斯远东后贝加尔铁路局协商,利用俄铁100个20ft箱开展联运,运输进出口货物近1000箱,为正式开展中俄铁路集装箱联运提供了经验。 同年,铁道部运输局发文《关于加强集装箱车运用管理的通知》。 1992年 1月30日,日本货物铁道株式会社负责人拜访铁道部李茂森部长,提出合作开展亚欧大陆桥运输问题。李部长表示支持这一想法,具体事宜由运输局、外服公司商谈。运输局根据李部长意见,铺划了从连云港——阿拉山口的集装箱快运列车线,从当年4月1日起执行。 2月,比利时安港咨询公司为我国举办了第十七期集装箱码头管理人员学习班。 2月27日,交通部第5次部长办公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国际集装箱运输管理规定实施细则》,并于6月9日以部35号令发布,自1992年7月1日起施行。 3月24日,铁道部发文《关于成立亚欧大陆桥国际集装箱过境运输领导小组的通知》,石希玉副部长为组长。 4月1日起,铁道部运输局组织了哈尔滨、沈阳、北京、郑州、广州5局,开行了由北向南的772/773次集装箱快运直达列车,共运行110h33min。 同日,铁道部还铺划了从连云港到阿拉山口的集装箱快运直达列车运行线,全程运行172h。 4月,由国家科委组团,赴韩国、日本考察两国的过境运量,并召开了说明会,广泛宣传了我国大陆桥运输的各项政策。 4月22日,交通部发布《关于外贸船舶及货物港口费优惠的暂行规定》。 5月1日,温州与部分铁路车站间开展5t集装箱铁公水联运。 5月5日,交通部发布《国际集装箱超期使用费计收办法》,7月1日施行。 5月23日,国务院生产办公室、交通部、铁道部、对外经济贸易部、海关总署联合发布《关于加快发展国际集装箱联运的通知》。 5月30日,交通部在北京召开国际集装箱运输系统(多式联运)工业性试验项目成果推广大会,决定在天津、大连推广“工试”成套技术;在沿海18个口岸推广集装箱三套专用单证。 6月9日,交通部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国际集装箱运输管理规定实施细则》,自1992年7月1日起施行。 6月20日,乌鲁木齐与阿拉木图间开行国际列车。中国与哈萨克斯坦两国举行了隆重的通车仪式。 7月1日,铁道部决定自即日起开办全路5t和10t集装箱办理站(不包括湛江姑)经湛江至海口间的集装箱运输。 7月,中铁外服公司组团赴哈萨克斯坦、俄罗斯,商谈苏联解体后,乌鲁木齐纪要的执行问题.并就新的运输代理、费用等事项交换了意见,与哈萨克斯坦交通部签订了会议纪要。 8月,乌兰巴托铁路局运输公司代表团在北京再次就使用10t箱运输问题同中国铁路进一步交换了意见。中国铁路正式同意与蒙古铁路签署一个关于使用10t集装箱运输的协议。 8月,比利时安港咨询公司为我国举办了第十八期集装箱码头管理人员学习班。 8月24日,中国外轮理货总公司发布《中国外轮理货总公司海上国际集装箱理租理贷管理办法》。 8月29日,交通部发布《关于公布我国港口国际过境集装箱中转包干费的通知》。 9月,交通部科技司在青岛召开“集装箱国家标准宣贯推广”项目验收会。 9月26日,哈萨克斯坦交通部伊辛加林部长来京,与铁道部韩抒滨部长签订了中哈铁路集装箱联运协议。协议规定,从1992年12月1日开始办理集装箱过境业务。至此,正式确定了经阿拉山口的集装箱联运问题。 10月31日,中国铁道部和蒙古交通运输邮电部在乌兰巴托正式签署了《中蒙两国铁路关于开展10t集装箱运输协议书》;同时,中国铁路对外服务公司和蒙古铁路“蒙铁运输”公司间签署了《关于10t集装箱运输代理和清算的协议》。至此,铁路10t箱国际运输已从香港扩展到蒙古。 11月,铁道部运管司集装箱处在杭州召开“集装箱汽车运输统计工作座谈会”。 11月28日,上海港集装箱综合发展有限公司与和记黄埔上海港口投资有限公司签订合资经营上海港集装箱码头的合同。 12月1日,连云港市政府在港口举行了隆重的首列亚欧大陆桥集装箱越境列车开行仪式。 12月1日起,开办中国、哈萨克斯坦和其他独联体国家以及欧洲、亚欧各国之间的国际铁路货物联运(包括集装箱货物运输),同时签署了《中哈两国铁路关于开展国际集装箱运输协议》,对集装箱过境运输路径、范围、运送票据、运输费用等问题作了明确的规定,并由中铁外服公司和阿拉木图铁路优理公司签署了承办集装箱互为代理协议。 12月8日,铁道部副部长石希玉率团赴莫斯科,与俄交通部会谈,签订了《中俄两国铁路集装箱联运协议》,于1993年2月1日起执行。 12月21日,交通部发布《关于提高公路汽车省际零担货物运输、国际集装箱运输价格的通知》。 12月,铁道部发布了《中蒙两国铁路办理铁路10t集装箱运输管理办法》。 至12月,天津——二连至蒙古的陆桥运输共组织8列直达列车运输,办理过境集装箱5259TEU。 12月,国家计委颁发了《关于进一步发展国内集装箱运输的通知》,国家计委生产调度局发出《关于加快发展国际集装箱联运的通知》。 1992年全国国轮集装箱海运量达269万TEU,拥有专用集装箱泊位34个,年设计通过能力为312万TEU,全国港口国际集装箱吞吐量达277万TEU,港口装箱化比重为43%。 本年度,铁道部分别与哈萨克斯坦、蒙古、俄罗斯铁路签订了集装箱进出口和过境运输协议,并与日本、韩国、美国及中国香港、台湾地区的公司多次会谈,研究集装箱联运问题,逐步向全方位扩展,使铁路国际集装箱运量逐年增长。本年度共完成7.57万TEU,比1989年增长了64%。 至年末,铁路共生产集装箱平车1571辆,10t箱已达2.3万多个。全路完成集装箱发送量1586万t,比1991年增长了27.4%。开行集装箱专列603列,取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 1993年 1月,铁道部在开行哈尔滨——广州集装箱快运直达列车试运成功的基础上,又铺划了哈尔滨——上海、上海——西安、连云港——阿拉山口的集装箱快运直达列车,于4月1日起新运行图开始运行。 2月,铁道部在天津召开全路集装运输工作会议。会上石希玉副部长提出:“要通过发展集装箱来带动货运改革,要修订规划,扩大投资,多造箱和车,多建办理站,从根本上取消普通零担货物运输,加快发展集装箱运输。 3月,根据1993年新的运行图和编组计划,发出了《关于发布集装箱快运直达列车组织管理试行办法的须知》,铺划了6条新的集装箱快运直达列车线,每月开行的列数从过去的30多列增加到160多列。 5月,交通部运管司与中国道路运输协会集装箱运输专业委员会在北京联合举办第7批公路集装箱运输业务培圳班。 5月,交通部发布《道路货物运输业户开业经济技术条件(试行)》。 6月,国家科委、国家计委、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组织沿桥14个城市在郑州召开新亚欧大陆桥沿桥发展战略研讨会。 6月,交通部运输司在上海召开港口集装箱公司经理座谈会。 8月12日,上海港综合发展公司与香港和记黄埔上海港口投资有限公司合资的上海集装箱码头股份有限公司开始运营,合资公司总投资共56亿人民币。双方股比均为50%。 9月,交通部运管司与广州市计委在上海组织上海、广州两港务局协调、研究开辟上海至广州国内集装箱班轮事宜。 10月,《集装箱化》杂志向国内外公开发行。 为使铁路集装箱向大型化、国际化方向发展,铁道部于1992年-1993年连续两年拨款1780万元,用于购买20ft集装箱。 同年,铁路除已生产的X6A型专用车外,二七车辆厂又根据铁道部要求,研究试制了X6B型集装箱专用车。该种车可装6个10t箱,还可装20ft、40ff或45ft箱,X6B型车将作为铁路运输集装箱的主型车。 11月1日,铁道部部长办公会议专门讨论了发展集装箱运输问题,决定将集装箱运输问题提高到部一级来决策,修订原发展规划;从各方面筹集资金,加快发展步伐。决定成立铁路集装箱公司,开拓外运市场和各项有关业务。 11月,广州港货运总公司投入65TEU专用船开辟广州——上海首条国内集装箱班轮,最初使用5t箱,随着货运量的增加逐步使用20ft和40ft国际标准箱。 12月,交通部运管司集装箱运输处与交通部水运科学研究所共同编辑了《国际集装箱运输业务工作手册》。 《集装箱公路中转站站级划分设备配备》国家标准获国家技术监督局科技进步二等奖。 1993年全国国轮集装箱海运量达345万TEU,拥有专用集装箱泊位36个,年设计通过能力为354万TEU,全国港口国际集装箱吞吐量达383万TEU,港口集装箱化比重为44%。 本年度,铁路集装箱发送量已达2000多万t,比1990年翻了一番,占全国集装箱运量总量l/3。全年用于发展集装箱运输的投资已逾3亿元,集装箱运输条件大为改善;在运输组织上实施了扶植政策;在管理上采用了计算机管理新技术。经国际铁路联运的集装箱已通往香港、蒙古、俄罗斯、哈萨克斯坦等国家和地区,通过中国东部港口和西部口岸连接亚欧两大洲的集装箱大陆桥运输也已贯通。 1994年 l月1日,中远总公司集装箱运输总部成立,实现中远总公司集装箱运输集中经营、分级管理、统一调度。 l月12日,中远总公司的3800TEU第4代集装箱船珍河轮投入欧洲航线,从天津港首航。 5月,交通部运管司与中国道路运输协会集装箱运输专业委员会在北京举办第8期“公路集装箱运输业务培训班”。 6月,交通部在天津召开天津口岸“工试”成套技术推广项目验收会,天津“工试”推广项目通过验收。 7月,深港合资盐田国际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成立。 8月18日,秦皇岛港务局与香港银都机械有限公司,共同投资组建秦皇岛银港集装箱港务有限公司。 11月15日,中铁集装箱运输中心正式成立。 11月,河北、内蒙古、浙江、天津等省市区组织筹备执行世界银行对中国国际集装箱内陆集疏运系统的技术改造项目。 12月15日,中铁集装箱运输中心与九广铁路公司签订了《关于联合承办铁路集装箱直达快运列车服务的协议》。 1994年全国拥有专用集装箱船舶1049艘,国轮国际集装箱海运量达434万TEU,拥有专用集装箱泊位42个,年设计通过能力为434万TEU,全国港口国际集装箱吞吐量达507万TEU,港口集装箱化比重为46%。 至本年度止,在铁道部领导组织下,以铁道科学研究院为中心,专业设计院、西南交大、北方交大等院校及有关铁路局和工厂参加,对集装箱的技术政策、标准、管理手段以及配套机械设备等进行了研究。 1995年 1月,“工试”推广项目单证推广专题在北京通过验收,共在天津、青岛、连云港、南京、福州、厦门等18个口岸推广集装箱专用单证。 2月,日本阪神地震发生后,中远(集团)公司中集总部与青岛港合作,利用青岛港进行国际中转,每月16航次。 4月,交通部公路管理司在大连召开“集装箱汽车运输统计工作座谈会”。 4月10日,铁道部发文《关于中铁集装箱运输中心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了“中心”的性质、机构设置、资产划分、财力处理、运输管理等。 4月12日,中国港口协会集装箱分会成立,并通过中国港口协会集装箱分会条例,其宗旨是:共商集装箱运输发展战略,协调和加强港航货之间的关系与合作,维护港口集装箱经营人的合法权益,做好政府部门的参谋,为各港口集装箱运输的发展服务。 5月,交通部水运司在福州召开集装箱运输行业管理工作经验交流会。 7月,国家计委委托国际工程咨询公司对“国际集装箱运输系统(多式联运)工业性试验”项目进行后评估,并于8月在上海召开后评估工作会议。 8月29日,船东协会在北京召开集装箱运输座谈会,就国际集装箱运输发展趋势与当前我国航运市场情况和问题交换看法。 9月,由中国道路运输协会会同上海、山东等省市完成的《集装箱汽车运输规则的制定与装载试验》专项研究成果通过专家评审验收。 11月,从连云港至乌兹别克斯坦载运78个国际集装箱,首次以整列方式运输国际过境货物。 12月,交通部发布《集装箱汽车运输规则》,自1996年2月1日起施行。 1995年全国国轮国际集装箱海运量达549万TEU,拥有专用集装箱泊位52个,年设计通过能力为533万TEU,全国港口国际集装箱吞吐量达663万TEU,港口集装箱化比重为52%。全国共拥有岸边集装箱起重机84台,堆场轮胎式龙门起重机195台。 本年度铁道部停止了1t集装箱的生产。 1996年 1月3日,交通部颁布《国内水路集装箱货物运输规则》。该规则以市场为导向,调整了承运、托运人、港口经营人等有关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与义务关系。 1月16日,李鹏总理召集江苏、浙江两省及上海市领导在上海召开会议,研究在上海建立航运中心事宜。布置做好建立航运中心的几项准备工作:加快建立上海航运交易市场;充分利用宁波北仑深水泊位条件,开辟宁波的远洋干线;建立以上海为中心,江苏、浙江为两翼的组合港;上海外高桥一期泊位改造、二期泊位新建及新港址比选工作;北仑集装箱泊位(900m)改造,1238m泊位新建工作;长江口深水航道浚深;虾峙门航道管理。 4月,交通部在江苏吴县市召开国际班轮(主要是集装箱班轮)10周年工作会议,李鹏总理为会议题词“发展班轮运输,开拓国际航运”。黄镇东部长作重要讲话,刘松金副部长作工作报告。会议肯定10年来开展班轮运输所取得的成绩,表彰了先进集体和个人,并指出存在的问题,明确了要对班轮市场进行整顿。 4月,中远总公司调整中国至南美西岸全集装箱班轮航线。把原有中国至南美西岸每月两班的班轮航线改为北美西岸至南美西岸的全集装箱班轮支线,调整后中国至南美西岸的交货期由原来40d缩短为28d。 5月7日,船东协会集装箱运输委员会成立。 5月,中远总公司增开环渤海内支线服务,新航线以天津港为中转港,提供营口、秦皇岛、烟台至世界各地的中转服务。 6月,中远总公司美东集装箱航线挂靠宁波北仑港。 6月,中远总公司与江苏太仓市政府签署了“共同开发建设中远国际城”协议书。中远国际城港区一期工程拟建2个多用途泊位和1个全集装箱泊位,投资约12亿人民币。 6月,中远总公司开辟中国至南美东岸全集装箱班轮航线,投入11艘1300TEU的全集装箱船,提供周班服务。 7月1日,大连港集装箱综合发展公司与新加坡港务局合资成立大连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项目总投资40亿元人民币,合资年限50年,4个泊位投入营运。 7月,上海铁路局组织开行了沪宁国际集装箱“五定”(定点、定时、定量、定线、定车次)班列,同时还组织了合肥、蚌埠、镇江至上海出口的国际集装箱成组直达运输、上海至成都的国际集装箱“五定”班列以及发往俄罗斯、蒙古等国的铁路国际集装箱联运。 7月22日,国家经贸委、公安部、交通部联合发布《关于开展集装箱牵引车甩挂运输的通知》。 8月14日,交通部加强班轮运输管理,对未经批准擅自开线的挪亚公司、马士基公司发文责令其停航。 8月19日,交通部发布《台湾海峡两岸间航运管理办法》。 8月28日,我国铁道部宣布,中国铁路集装箱运输中心(CRCT)成立。中铁集装箱运输中心(以下简称“中心”)的运营,实现了中国铁路与国际运输模式接轨,解决了铁路集装箱运输统一对外、规模经营、整体规划、分布推进、提高服务水平等问题,为集装箱多式联运在中国的发展奠定了基础。“中心”将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规范在进行运作。它与全路13个铁路局、53个分局、617个铁路站段的集装箱机构,构成中国铁路的集装箱运输系统。对全国铁路的集装箱运输,实行统一规划、统一管理、统一调配。 10月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发布《上哈航运交易所管理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10月,交通部水运司发布《关于实行运价报备制度和对上海航运交易所授权的通知》,自1996年11月1日起施行。 至12月,中铁中心共拥有集装箱14.1万TEU(折合箱),全路共发送集装箱折合138万TEU,总运量达2228.7万t,其中过境和进出口国际箱10.5万TEU,比1995年增长了5.5%,净利润达4865万元,比1995年增长了近2.5倍。 12月21日,上海——厦门内贸集装箱定期航线正式开通。 1996年全国拥有专用集装箱船舶1076艘,26万TEU箱位,国轮国际集装箱海运量达476万TEU,拥有专用集装箱泊位57个,年设计通过能力为638万TEU,全国港口国际集装箱吞吐量达809万TEU,港口集装箱化比重为57%。 1997年 1月,海口南海青年实业公司设计构筑了以上海为枢纽,长江下游、南北沿海“T”字形国内集装箱水路运输网络。2月,与山东通达公司、深圳大洋公司联合开通上海至蛇口、海口、广州的南方航线,上海至南通、江阴、南京的长江下游航线,上海至青岛、天津的北方航线,出比形成以上海龙吴港务公司为中转的国内水路集装箱运输网。 1月10日,中远总公司第1艘载箱量为5250TEU第5代集装箱船鲁河轮首航仪式在天津港举行,然后开往青岛和上海,1月15日开往香港加载后加入亚洲——美西航线。 2月14日,交通部发布《关于加强内支线集装箱班轮运输和国际班轮运输管理的通知》,明确内支线经营人德智体资格条件,区别沿海内支线运输和将河内支线运输,设定不同的准入条件,明确只有国内全资公司才有资格经营内支线运输,合资、独资及境外企业不得以任何方式经营我国内支线运输。在交通部统一领导下,加强交通综合管理,建立统计制度;各级交通、港口、港监部门按规定共同监督管理。 2月25日,交通部发布《关于加强内支线集装箱班轮和国际班轮运输管理的通知》的补充通知。 3月14日,交通部黄镇东部长与铁道部韩杼滨部长共同签发《国际集装箱多式联运管理规则》,自1997年10月1日起施行。规定了交通部和铁道部是全国多式联运的主管部门,进一步规范多式联运市场,明确多式联运经营人的法地位、应具备的条件和审批手续,结束了我国国际集装箱多式联运无法可依的历史。 4月,铁道部在全国各主要城市间开行了货运“五定”班列,以客车化的运行方式,为广大货主提供安全、快速、优质的服务。铁道部特公布了《“五定”班列运输鼓励办法》。在全国开行“五定”货运班列的同时,由中铁集装箱运输中心开行15条集装箱直达快运列车,按货运“五定”班列运行。此外,还成功地组织了美国过境中国、哈萨克斯坦的危险品集装箱专列大陆桥运输。 4月,上海海兴轮船股份有限公司的614TEU集装箱船开通广州——蛇口——厦门——上海航线;5月该航线延伸至营口,6月延伸至青岛、天津,一条连接南北沿海的内贸国际集装箱航线全线贯通。 4月8日,哈尔滨铁路局香坊站,作为国家试点开放的第一个内陆货运口岸开始投入运营。 4月16日,中铁集装箱运输中心与香港九广铁路公司在联合开行郑州(武汉)——九龙班列的基础上,又开行了成都——九龙的班列。 4月,海峡连岸实现定点直航。海峡两岸间海上定点直航线路中断了48年后,于4月19日正式开通。目前大陆确定的两岸直航试点港口为福州、厦门。台湾则设立高雄港为“境外转运中心”参与直航。两岸各由6家船公司、共12艘集装箱船投入营运,但尚未实现真正意义上的海上直航。 5月4日,交通部发布了《海上国际集装箱运输电子数据交换管理办法》、《海上国际集装箱运输电子数据交换协议规则》、《海上国际集装箱运输电子数据交换电子报问替代纸面担政管理规则》、《海上国际集装箱运输电子数据交换报文传递和进出口业务流程规定》等4项规则。 5月19日,山东泛联船务公司开通青岛——上海——广州内贸集装箱航线。至此共有7个船公司13条全集装箱船投入沿海国内集装箱运输。 5月22日,交通部以4号令颁布《道路货物运单使用和管理办法》,该办法规定乙种道路货物运单试用于集装箱汽车运输业务。 5月30日,铁路第一个港口集装箱办理站——湛江港站成立。它是由湛江港务局集装箱公司与湛江车站集装箱运输有限公司联合组建的湛江海铁集装箱联运有限公司进行经营管理的。 8月,交通部水运司在上海召开“国内水路集装箱运输研讨会”。 8月11日,青岛港站正式开始投入运营。 8月,交通部水运司派出两个检查组(山东、浙江、福建;广东、海南)对集装箱班轮实施行业管理情况进行检查。 8月24日,中远总公司美西航线正式挂靠大连并进行首航仪式。大连进入干线港行列。 9月25日,交通部,铁道部联合发布“关于贯彻实施《国际集装箱多式联运管理规则》的同志”。 9月29日,横跨江苏、浙江、上海等省市的国内首例集装箱港口组合行政管理机构——上海组合港在上海成立。同时组合港管理委员会正式投入运作,交通部副部长刘松金担任管委会主任,上海市副市长夏克强、浙江省副省长张启楣、江苏省副省长季允石担任副主任。 11月7日,中远总公司宣布中集总部迁移上海与上海远洋运输公司合并,成立中远集装箱运输有限公司,实现中远对集装箱船舶的优化重组。 11月,交通部在武汉召开“国际集装箱多式联运管理规则”的宣贯会议。 11月23日,天津港站正式运转。 12月9日,国家计委交通能源司在黄山市主持“中荷合作研究长江流域多式联运项目”的专家评审。 12月,铁道部在天津召开“国际集装箱多式联运管理规则”的宣贯会议。 12月18日,中国外运集团重组宣告完成。集团决定首先组建中国外运集装箱运输公司,集中全系统所属企业的班轮船舶统一运作,实行垂直化、专业化管理。 12月22日,青岛年国际集装箱吞吐量首次突破100万TEU秘全国第3位。 12月25日,国际集装箱运输电子数据传输运作系统和示范工程(EDI)项目在上海通过国家验收。该项目由国家计委立项,交通部自1993年起组织上海、天津、青岛、宁波和中远集团(四点一线)与交通部水运所、上海船舶研究所经历两年多努力,树立完成EDI项目全部科研攻关任务。四点一线示范工程按期完成全面开通运行,标志着我国集装箱运输信息将从纸面传送开始向电子数据传输转换。 1997年,中铁中心共完成集装箱运输160万TEU,计2643万t,比上年分别增长了16%合18%。新亚欧大陆桥过境及进出口国际箱运量达14.1万TEU,比上年增长33.8%。 1997年全国拥有专用集装箱船舶1080艘,30万TEU箱位,国轮国际集装箱海运量达357万TEU,拥有专用集装箱泊位65个,年设计通过能力为1003万TEU,全国港口集装箱吞吐量达1077万TEU,全国共拥有岸边集装箱起重机134台,堆场轮胎式龙门起重机302台。 1998年 1月16日,由广州港集装箱公司与铁道部华铁国际集装箱多式联运公司联合开辟的黄埔新港至长沙北集装箱成组班列在黄埔集装箱码头首次发出。 1月27日,中远集装箱运输有限公司在上海成立,在外高桥举行隆重热烈的揭牌仪式。国务院副总理吴邦国为公司揭牌。交通部部长黄镇东、上海市市长徐匡迪、国务院副秘书长石秀诗及有关方面负责人出席仪式。中远集装箱运输资源是在中集总部基础上与上海远洋运输公司合并,同时与中集的广远、上远、天远三家集装箱运输资源、通过资产重组、归并纳入而组建的。现总资产230亿元,拥有集装箱船144艘,标准箱位21万TEU;开辟航线50多条,直挂全球近百个主要港口,每月从国内港口开出集装箱航班300多班。该公司整体实力居世界第5位。 3月,中远总公司与东方海外(OOCL)在中国大陆——台湾航线合作开展集装箱运输业务。双方各自投入两艘分别为500TEU、800TEU的集装箱船。 3月,GB/T17271-1998《集装箱运输术语》国家标准经国家技术监督局批准发布,自1998年10月1日起实施。 3月26日,国家计委与铁道部联合发布了《关于调整铁路货运价格,规范铁路收费秩序的通知》。 3月27日,中远总公司和连云港中货公司共同组织韩国的一整列集装箱货物,在新亚欧大陆桥东桥头堡连云港首次上桥西行,运往哈萨克斯坦首都阿拉木图,此次海铁联运标志着中远在发展国际多式联运方面又迈出了重要的一步。 4月10日,中远总公司与中海集团签约,在中国——日本的集装箱运输航线上进行合作,两集团在各自开辟的中国沿海至日本的集装箱航线上实现资源共享,互为对方提供箱位,在双方原各投入运力不变的情况下,增加航次密度,提高舱位利用率,夸大服务范围,为中外集装箱货主提供良好的服务,在国际班轮公司大量涌入我国的情况下,提高了国有航运企业的国际航运市场上的竞争能力。 4月13日,交通部刘松金副部长在上海航运交易所宣布:中国出口集装箱运价指数正式发布。其编制发布填补了我国航运界的一项空白,有效地反映中国出口世界主要港口的集装箱运价变动情况,运价指数还将为今后国内航运交易中进行期货交易提供了可能。 4月18日,国务院总理朱镕基签发国务院243号令《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国际集装箱运输管理规定)的决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其主要修改内容是:经营海上国际集装箱班轮运输应经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批准;外国企业不得经营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之间的海上集装箱班轮运输;增加了罚款中有关罚款的具体规定。 4月21日,铁道部常国治副总调度长兼运输局长在全路运输工作会议上,对如何加快铁路集装箱运输改革,提出了经营目标:实行集装箱运输优惠运价;实行全程报价,对外公布收费标准,推广包列、包箱办法;开行集装箱班列;广泛开展国际集装箱运输代理业务,开展多式联运,实现“门到门”运输;加大各铁路局集装箱运输收入清算比例,实行超定额奖励办法。 4月28日,由中国道路运输协会与上海市路上运输管理处、河北省运管司及中远国际货运公司共同完成的《国际集装箱公路中转站功能与建设规模的研究》,通过专家评审。 4月30日,铁道部运输局颁发了《港站国际集装箱班列运输组织办法》,自1998年6月1日起施行。 5月1日,铁道部运输局颁布《“五定”班列运输组织办法》,本办法自即日起施行。 全铁路集装箱保有量为14.66万TEU,集装箱平车8288辆,其中:X6A型专用平车4088辆;X6B型专用平车1200辆;XV17型平专两用车3000辆。全路现有集装箱办理站539个,其中:20ft箱办理站267个,40ft箱办理站120个,已形成集装箱站网体系。集装箱信息管理系统日趋完善,以TIMS系统为基础的CIS系统已接通186个站,其中:96个站可联网报数。电子信箱(E-mail)建点24个,中心网络可进入互联网连通到世界各地。 6月,全国集装箱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在北京召开第二届委员会第三次全会,审查通过了“集装箱自动识别”和“空、陆、水(联运)通用集装箱技术条件核试验方法”两项国家标准。 1998年,中国铁路共完成集装箱发运量170万TEU、2800万t。至1998年全路集装箱保有量15万TEU,集装箱平车8000多辆。全路集装箱办理站539个,在全路基本形成集装箱站网体系。 至1998年,我国港口发出的内支线航班数每月达1110航班,比1997年的641班增长57.5%,内支线挂靠港口由20个增加到40个。我国国际集装箱内支线运输发展势头良好。 从1998年开始,交通部直属国有大中型航运企业逐步与政府部门脱钩,从而具有更大的经营自主权,促使其构筑便捷、高效的运行机制。 1998年,港口通过公路运输方式完成整箱集疏运运量达702.3万TEU,占当年港口吞吐重箱量846.1万TEU地83%。 1998年8月,中国与哈萨克斯坦在北京签署中哈大型箱互相代理清算协议。 1998年全球普通干货集装箱产量132.8万TEU,我国产量100.5万TEU,占全球产量的75%以上。我国成为全球普通干货箱最大出产国。 从1991-2000年10年间,全理货行业理箱数已达7104万TEU,全国已拥有54家分公司,理货量以平均每年30%以上速度增长。 1998年全球第一艘超巴拿马型集装箱船面世,到2000年9月,此类船舶已增至213艘,其中大部分是载箱量4800TEU以上的第五、第六代集装箱船舶。 至1998年我国沿海主要港口集装箱化率已达60%。 1999年 1月14日,上海外高桥一期改造工程通过国家验收。该工程将原一期4个万吨级泊位、一个长江驳船泊位,改造成为3个能接纳第三、第四代以上集装箱船泊位,改造后年设计吞吐能力60万TEU。 3月5日,上海——大连内贸集装箱班轮航线开通。该航线是周班骨干航线,可中转沿海和长江各港口内贸集装箱。该航线的开通将有力促进东北与华东地区经济交流。 3月8日,我国最大滚装船在天津港首航。我国目前最大的客货滚装船“天仁”号,正式投入天津港至韩国仁川港航线。该船客房为三星级以上水平,客位604人,载货3200t,集装箱248TEU。 4月25日,中海远东——欧洲集装箱班轮在天津港首航。中海集团在该航线共投入9艘2000-3000 TEU箱位集装箱船,全程挂靠港口为天津、青岛、上海、香港、新加坡、鹿特丹、汉堡、费利克斯托,其中在天津港提供周班航线服务。该航线国内可接转中国沿海港口及相关内陆中转站货物,国外可接转我国周边国家经香港、新加坡中转的货物,具有覆盖面广、服务范围大的特点、 5月1日,天津港成立沿海集装箱船货代理联合办公室,负责沿海集装箱运输船舶代理、货运代理、货源开发等日常业务,船公司、货主在联合办公室一次可办理完所有的代理手续。 6月12日,国家计委、交通部联合在威海召开环渤海地区港口建设座谈会。会议由交通部副部长胡希捷主持,国家计委副主任李荣融作了总结讲话。会议认为:环渤海区域内港口基础设施数量、技术装备及管理等都具备一定水平,港口发展是健康的;存在的问题主要是集装箱泊位能力严重不足。会议指出集装箱码头是近期该地区港口发展的重点,发展布局主要是两个层次:第一个层次,以天津、大连、青岛为主要的地区性集装箱枢纽港,逐步发展远洋干线运输,继续从事近洋航线运输;第二个层次,其余港口作为支线港或喂给港,主要为国内支线和少量近洋航线服务。 7月24-26日,交通部在上海召开“全国水路集装箱运输工作会议”。国家计委、经贸委、公安部、海关总署、农业部和全国120多家港航单位及货主单位代表参加会议,共商全国水路集装箱运输发展大计。交通部副部长洪善祥、上海市政府秘书长黄跃全出席会议。据统计,全国港口内贸标准集装箱吞吐量1997年为20余万TEU,1998年吞吐量增至66万TEU,1999年突破150万TEU。 7月,天津港至中东第二条集装箱直达航线开通。台湾万海航运公司共投入该航线6艘1100箱位集装箱船,全程挂靠港口为大连、天津、青岛、上海、香港、新加坡、八生、迪柏、卡拉奇。该航线是万海公司在大陆开辟的第一条远洋航线。台湾万海航运公司“松春”号集装箱船挂靠大连DCT码头,万海与东方海陆联手开辟的大连——中东集装箱港线正式开通。该航线挂靠大连、天津、青岛、上海、香港、新加坡、日本等18个港口,由9艘集装箱船投入营运,每周一班。 6月、8月、10月、12月由上海铁路局、上海港务局共同合作经营的上海路港集装箱多式联运有限公司成立。该公司先后开通上海——成都、上海——武汉、上海——南昌、上海——长沙的国际集装箱还铁联运五定(定点、定时、定线、定价格、定车次)班列。得到铁路、港口、海关和中外船公司的积极支持,由于减少环节,缩短时间,一次托运,全程负责,很受货主欢迎。 8月5日,中海集团又一条远东——欧洲集装箱干线在大连港DCT码头上正式开通。该航线是中海集团继1999年4月在天津港开辟首条远东——欧洲集装箱行先后的第二条航线。远东挂靠大连、宁波、厦门、香港、赤湾等港口,并途经雅加达、费利克斯托、鹿特丹、汉堡、安特卫普等港口,共投入10条2000-3000TEU箱位集装箱船舶,实行周班服务。 8月7日,由中远集装箱运输公司开辟的天津、青岛、泉州集装箱沿海内支线开通。 9月2日,大连——黄埔直达快航内贸集装箱航线、中国——日本集装箱特快定时精品航线首航。精品航线班论在在时间不超过10小时。大连——黄埔直达快航内贸集装箱航线船型载箱量1400TEU,是从事内贸集装箱运输的最大船型之一。 10月21日,中海集团开辟的湛江——青岛——大连——湛江国内集装箱班轮干线正式开通,该航线初期五天一班。 11月25日,连云港港口EDI中心建成并开通。连云港港口EDI中心是交通部批准的“交通运输EDI信息网络”(一期)工程中9个港口EDI中心之一。 12月1日,大连——美东集装箱干线开通。这条航线由美国天航公司的子公司香港世桥公司开辟。首航班轮“世桥大亚”号船长165m,载箱量1599TEU,首航挂靠港顺序为天津——青岛——上海——深圳——大连——长滩——休斯敦——查尔斯敦——迈阿密、纽约。 12月28日,天津港集装箱公司27号泊位改造工程开工。改造工程总投资5亿人民币。码头前沿将浚深至-15.5m,实现第五代集装箱全天候进出港作业,改造后年设计通过能力可达30万TEU。该工程计划2000年竣工。 本年,京唐港全年共完成建设投资9277万元,所建二号港池经国家计委正式批复,建7个泊位,年设计吞吐能力400万t,9-11号泊位为3.5万t级,码头前沿水深-12.5m,其中11号泊位为集装箱专用泊位。 3月1日,武汉港集装箱公司与中海集装箱运输有限公司签订《港口装卸协议》,使集装箱公司在巩固扩大外贸集装箱的同时积极发展内贸箱,实现内贸、外贸箱齐发展。 4月12日,连云港港7万t级航道工程开工。连云港原航道水深-9m,为3.5万t级航道。2年建成后,水深浚至-11.5m,有效底宽170m,航道总产22.61km,10万t级船舶可乘潮进出。 4月16日,中远远东——地中海集装箱班轮航线在天津港开通,该航线为周班服务,共投入8艘3500TEU的船舶,由天津港开航,沿线基本覆盖远东与地中海国家和地区的主要港口。 4月17日,日照至泉州内贸集装箱航线开通,日照港与中海集团开通此航线,至此日照港集装箱航线增至4条,每月25航班。 5月10日,交通部“21世纪沿海港口发展战略调研会”在天津召开。 5-6月,秦皇岛港10万t级航道和戊己码头工程通过国际招标采购,由奥地利渤海尔公司制造的两台起重能力60的高架吊车通过验收。该设备既可装卸杂货又可装卸集装箱。 7月1日,深圳盐田港港区二期集装箱码头工程通过国家竣工验收。盐田国际集装箱码头拥有5万个5万t级集装箱码头,岸线总长2350m,前沿水深-14- -15m,岸桥18台,场桥45台,年设计吞吐能力200万TEU。 7月15日,南通港狼山三期工程预测可行性研究报告通过交通部审查。该工程建设规模为3.5万t级集装箱泊位1个,兼顾5万t级集装箱船靠泊作业,设计吞吐能力27万TEU。 7月19日,长江口深水航道治理一期工程通过交工验收。交通部副部长洪善祥等出席了新航道试通航新闻发布会。长江口航道水深由7m增至8.5m,航道底宽由250m增至300m,可基本实现双向航行,航速由8Kn提高到10-12Kn,第三、第四代集装箱船可乘潮安全通过长江口,新航道的通过能力比原航道提高4倍。 8月4日,《天津港总体规划》修编通过专家评审/ 8月22日,天津港10万t级航道工程开工。天津港10万t级航道全长28.8km,底宽210m,水深-15m,分两期建设。一期航道建成后,可满足10万t级船舶和第五代、第六代集装箱船舶乘潮进出港,二期建成后,可满足15万t级船舶乘潮进出港。 8月27、28日,第六代集装箱船首航上海、宁波港。“华盛顿”号超巴拿马型集装箱船首航上海港和宁波港。该船隶属马士基海陆公司,最大载箱量6252TEU,船长304m,船宽40m,最高船速25.6Kn。 9月,广州港出海航道一期工程竣工。总投资7.5亿人民币。出海航道一期工程竣工使广州港的通航条件有了很大改善,3.5万t级船舶可全天候进港。 9月21日,天津港北疆10万t级泊位建成。码头前沿设计水深-16.5m,预留远期改为集装箱泊位的可能性。 12月8日,天津港27号泊位改造成能接纳第五代、第六代大型集装箱船专用码头,并通过验收。该码头岸线长450.5m,前沿水深-15.2m,可接卸7万t级以上第五代、第六代集装箱船,年设计通过能力30万TEU。 12月,重庆港九龙波港区二期工程通过竣工验收。该工程新建年通过能力5万TEU千吨级集装箱码头泊位一个,新增国际集装箱装卸机械设备60万套。该港区建成后,成为长江上游功能齐全、设施先进、机械化程度较高的内河水陆联运枢纽港区。 太仓中远国际城2号码头投入使用。目前中远国际城已建立2.5万t级集装箱泊位和2.5万t级多用途泊位1个,建成堆场面积11.4万平方米。 宁波港制定“十五”发展规划。“十五”期间,宁波港将进一步完善进口铁矿砂、原油成品油、国际集装箱、液体化工以及煤炭等5个货物品种的中转和储存基地的功能,调整生产结构,提高吞吐和储存能力。到2005年,全港货物吞吐量1.5亿t,其中集装箱吞吐量250-300万TEU。宁波港计划在3年内,投资25亿人民币,在北仑港区建设三期工程,拟建4个大型国际集装箱专用泊位。同时积极规划北仑四期工程,利用岸线总长3000m,首期建设1500m超大型国际集装箱码头。 宁波市组织实施“新世纪”工程,新世纪工程包括建成北仑三期国际集装箱码头和大榭岛25万t级原油码头,建设北仑四期国际集装箱码头等。 宁波港货物吞吐量达1.15亿t,比1999年增长19.5%,继上海、广州港后,成为我国第三个吞吐量超亿t大港,集装箱吞吐量达90.2万TEU,同比增长50%。 宁波港4台装卸桥由上海振华港机有限公司制造。悬臂外伸距60m,后伸距15.25m,最大额定起重量60t,可装卸第六代集装箱船。 上海港货物吞吐量突破2亿t,达到20440.2万t,比1999年增长9.7%,其中外贸吞吐量7632.9万t,集装箱吞吐量达到561.2万TEU。 大连港集装箱吞吐量突破100万TEU,成为中国大陆第七个集装箱吞吐量超100万TEU的港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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