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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港口岸电布局方案》总体完成率达81%
发布时间:2020-04-30 08:48

 

2019年《港口岸电布局方案》总体完成率达81%

 


 
  4月26日,交通运输部水运局发布《港口岸电布局方案》(简称《方案》)建设任务完成情况。截至2019年底,全国已建成港口岸电设施5400多套,覆盖泊位7000多个(含水上服务区),总体完成率达81%。

 

  数据显示,《方案》内五类泊位的岸电设施覆盖泊位787个,与2018年相比增加171个,其中沿海泊位增加124个,内河泊位增加47个。

 

  从任务完成情况看,江西、湖南、湖北、海南、安徽等省份已全面完成建设任务,上海、山东、辽宁等省份滞后于序时进度。深圳、厦门、中山等14个港口已完成了《方案》任务,汕头、烟台、湛江等10个港口滞后于序时进度要求,上海、烟台、大连、宁波舟山港等港口还有5个以上泊位待完成岸电覆盖任务。沿海集装箱、5万吨级以上干散货和客滚专业化泊位进度满足序时进度要求,邮轮和客运专业化泊位的岸电建设进度相对滞后。

 

  从岸电使用情况看,2019年广东、辽宁、重庆使用岸电电量最多,江苏、浙江、江西使用岸电时间最长,江苏、浙江、重庆使用次数最多。2019年共使用岸电约6万次,总接电时间约74万小时,总用电量约4500万度,合计减少氮氧化物、硫氧化物和颗粒物排放约710多吨。其中,沿海港口集装箱泊位用电量最多,约1700万度,约占总使用量的52%;客滚泊位使用岸电接电时间最长,共16万小时,约占总时长的52%。内河港口客运泊位用电量最多,约644万度,约占内河岸电用电量的52%;通用散货和件杂货泊位使用岸电接电时间最长,约19万小时,约占内河港口统计岸电使用总时长的44%。

 

  部水运局表示,目前仍存在码头岸电设施建设进展不均衡,具备受电设施的船舶数量少、岸电使用率总体仍然较低,岸电使用情况和船舶受电设施情况报送质量较差等问题。下一步,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对建设进度滞后的港口制定针对性推进措施,确保按时完成任务。交通运输(港口)管理部门、海事管理机构要加强协调联动,着力协同提升岸电使用率。结合长江经济带船舶和港口污染防治突出问题整治工作,长江航务管理局、中远海运、招商局集团承担的交通强国建设试点任务,发挥天科院牵头的京津冀区域绿色港口科技创新联盟等作用,加快打造岸电使用示范区域(航线)。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指定专人负责岸电数据报送工作,进一步完善数据报送工作。

 


来源:中国水运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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