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当前位置:首页 >>  法律法规


交通运输部修订两部考核大纲强化安全生产
发布时间:2021-01-20 09:01

 

交通运输部修订

两部考核大纲强化安全生产


 
  1月18日,从交通运输部获悉,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根据新修订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交通运输部组织对2016年印发的《从事港口危险货物储存作业的港口经营人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大纲》(以下简称《大纲1》)《危险化学品港口经营人的装卸管理人员从业资格考核大纲》(以下简称《大纲2》)进行了修订。

 

  《大纲1》适用范围为从事港口危险货物储存作业的港口经营人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港口危货储存单位主要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由设区的市级港口行政管理部门,按照交通运输部《危险货物水路运输从业人员考核和从业资格管理规定》和《大纲1》的要求组织实施。

 

  《大纲2》适用范围为危险化学品港口经营人的装卸管理人员。要求危险化学品港口经营人的装卸管理人员从业资格考核,由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按照交通运输部《危险货物水路运输从业人员考核和从业资格管理规定》和《大纲2》的要求组织实施。

 

  两部大纲还细化了考核方式及合格标准、考核内容及要求、具体内容及分值分配,提供了考核样题作为参考。要求各有关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根据考核大纲尽快修订考核题库,组织开展危险货物港口从业人员考核,严把危险货物港口从业人员准入和能力适任关,并督促危险货物港口经营人开展从业人员教育培训和考核。

 

 

来源:中国水运网 

 
交通运输部印发《港口服务指南》
关于示范推进国际航线集装箱船舶和邮轮靠港使用岸电行动方案(2023—2025年)
《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管理规定》
《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解读
码头岸电设施运行维护技术规范施行
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港口和船舶岸电管理办法》的决定
交通运输部修改《港口和船舶岸电管理办法》
防疫:高风险岗位人员闭环或封闭管理
印发《港口及其一线人员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第七版)》的通知
印发《港口及其一线人员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第六版)》的通知
 

版权所有©中国港口协会集装箱分会 沪ICP备10215705号

运营 烟台华东数据科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