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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港拟56.42亿收购大股东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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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12-02 0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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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7日,宁波港公告称,为加快实现全省港口一体化、协同化发展,进一步解决上市公司与间接控股股东浙江省海港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在本次交易前存在的同业竞争问题,上市公司拟以56.42亿元的交易对价现金,收购相关同业竞争资产股权。 标的资产包括浙江省海港集团持有的嘉兴港口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浙江海港嘉兴港务有限公司、温州港集团有限公司、浙江义乌港有限公司100%股权,以及浙江头门港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持有的浙江头门港港务有限公司100%股权。此次交易对价根据各标的公司股权的评估值确定,合计56.42亿元,增值率为14.72%。 作者:证券时报 来源:中国船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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