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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港51%股权无偿划转山东港口集团
发布时间:2022-01-25 10:27

        离农历新年还有一星期,青岛市国资委提前为山东省国资委送上了一份“贺岁礼”,而这份礼物其实姗姗来迟。1月24日,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简称“青岛港”,601298)发布《收购报告书摘要》、《关于控股股东股权结构变更的提示性公告》、《简式权益变动书》等数条公告,核心内容为:青岛市国资委将其直接持有的青岛港控股股东青岛港集团51%股权无偿划转至山东省港口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山东省港口集团”),导致山东省港口集团间接收购青岛港55.77%的股份。

        本次收购前,山东省港口集团直接持有青岛港集团49%股权,青岛市国资委直接持有青岛港集团51%股权,青岛港集团实际控制人为青岛市国资委。无偿划转完成后,山东省港口集团直接持有青岛港集团100%股权,通过青岛港集团间接持有青岛港55.77%的股份。而由于山东省港口集团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委托山东省国资委管理其100%股权,因此股权划转完成后,青岛港的实际控制人将变更为山东省国资委。

        这一通操作在股权结构图上最直观的反映便是,山东省国资委旗下的山东省港口集团将成为青岛港的“话事人”。此后,青岛港、日照港、烟台港、渤海湾港四大港口集团都是山东省港口集团的全资子公司,达成了山东港口整合之初的协议。回看山东港口整合之来路,山东作为港航大省,不同港口各有隶属,整合绝非易事。组建之初,山东省港口集团就提出了整合、融合、耦合的理念。山东港口整合又被设计为三步走:

        1、2018年3月28日,山东高速集团控股整合滨州港、东营港、潍坊港,组建渤海湾港口集团;

        2、2019年7月9日,威海港100%股权划转给青岛港集团;

        3、2019年8月6日,山东省港口集团正式成立,同月22日,青岛港、烟台港、日照港、渤海湾港口集团股权划转协议在青岛签署。

        山东港口的整合正是在这关键的最后一步留了一点小疙瘩。原本4个港口集团都早应成为山东省港口集团的全资子公司,除了青岛港集团之外的3个港口集团也确实陆续完成了股权划转。同样手握上市公司的日照港集团也早在2020年6月9日,就由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日照港”,600017)发布了《关于控股股东股权结构变更的公告》,宣布日照港集团100%股权无偿划入山东省港口集团。日照港后于2020年10月27日完成控股股东工商变更登记。

        唯有“龙头”青岛港拖慢了脚步,2020年11月18日,青岛港发布公告称,经友好协商,股权划转标的由青岛港集团100%股权变更为青岛港集团49%股权。证监会规定,对于A股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业、境内外战略投资者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36个月内不得转让。2019年1月20日回归A股的青岛港,到近日方才解禁,控股股东青岛港集团快马加鞭的完成了剩余部分的股权划转,走完了整合的最后一程路。

        此次股权划转,不仅在账本上将山东港口绑的更紧,也标志着在走完“整合”阶段后,山东港口可以更齐心协力的迈入“融合”阶段。山东省港口集团成立两年多年来,发展成绩有目共睹,2021年货物吞吐量突破15亿吨,集装箱吞吐量突破3400万标箱,逐渐形成了“以青岛港为龙头,日照港、烟台港为两翼,渤海湾港为延展”的一体化协同发展格局。

        但在股权全部划转前,根据补充协议约定,在青岛港A股股票上市满36个月前,山东省港口集团不享有青岛港集团的利润分配中涉及到青岛港的部分,且在青岛港集团股东会上就青岛港相关事项的表决与青岛市国资委保持一致。在划转之后,山东省港口集团可以放开全部手脚,如公告所称的那样,实现港口规划“一盘棋”、管理服务“一张网”、资源开发“一张图”。公告也说明,鉴于山东省港口集团整合省内港口资源后,为解决上市公司同业竞争问题,可能存在未来12个月内对上市公司或其子公司的资产和业务进行出售、合并、与他人合资、合作或上市公司拟购买或置换资产等事项。因此我们不妨期待山东港口在“融合”之路上会怎么走。

 

 

来源:港口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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