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家船公司主动调降码头作业费 交通部:大力清理和规范企业收费
据国家发改委网站消息,去年以来,发改委、交通部对我国市场上集装箱班轮运输公司收取码头作业费等附加费开展执法调查。近日,11家集装箱班轮运输公司主动承诺规范码头作业费(THC)收费行为,提出调整收费标准,每年可减轻进出口企业负担约35亿元。
发改委称,去年以来,根据企业反映,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交通运输部对我国市场上集装箱班轮运输公司收取码头作业费等附加费的行为开展了执法调查。近日,中远海运、马士基航运、地中海、达飞轮船、美国总统轮船、赫伯罗特、长荣海运、现代商船、日本邮船、商船三井、中外运等11家集装箱班轮运输公司相继致函国家发展改革委和交通运输部,主动承诺规范码头作业费(THC)收费行为,提出调整收费标准。
上述船公司THC调整方案由各公司发布于其官网。
船公司 |
调整前平均收费标准
(单位:元/每标箱) |
调整后平均收费标准
(单位:元/每标箱) |
中远海运 |
717 |
596 |
马士基航运 |
681 |
566 |
地中海航运 |
644 |
503 |
达飞轮船 |
695 |
560 |
美国总统轮船 |
676 |
576 |
赫伯罗特 |
696 |
607 |
长荣海运 |
639 |
542 |
现代商船 |
706 |
592 |
日本邮船 |
711 |
577 |
商船三井 |
678 |
564 |
中外运 |
664 |
575 |
据悉,码头作业费是集装箱班轮运输公司向进出口企业收取的一项主要海运附加费。据对上述11家船公司相关数据测算,此次码头作业费调整每年可减轻进出口企业负担约35亿元。
国家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部要求,集装箱班轮运输公司要依法合规经营,自觉规范包括码头作业费在内的海运附加费收费行为,努力构建收费自律机制,促进海运行业健康良性发展。下一步,国家发展改革委将会同交通运输部密切跟踪相关船公司收费情况,保持对海运市场竞争的关注,切实维护海运市场公平竞争秩序。
2月28日,中央财经领导小组召开第十五次会议,这是两会之前的一次重要会议。会议中强调要树立放水养鱼意识,在降低垄断性行业价格和收费方面下更大功夫,尽一切努力把企业负担降下来。
3月1日,交通运输部部长李小鹏主持召开部务会,传达学习近期党中央、国务院有关会议精神。会议中,研究了进一步清理规范部门涉企收费减轻企业负担等事项,审议了《关于修改〈国际海运条例实施细则〉的决定》等文件。
会议指出,大力清理和规范企业收费,是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举措,是深化简政放权的关键内容,是优化实体经济发展环境的迫切需求。要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降费减负的决策部署,加强与财政部门的沟通协调,建立完善分工负责、统筹推进的工作机制,指导各地交通运输部门摸清底数,做好清理和规范收费工作,确保减轻企业负担取得明显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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