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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窑湾口岸跨境电商出口9710业务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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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10-04 09: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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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港大窑湾口岸跨境电商B2B出口9710业务正式落地 9月24日,大窑湾口岸首票跨境电商企业以9710模式申报出口的货物顺利完成通关,并以海运方式在大连港集装箱码头装船出口,在大连自贸片区管委会、大窑湾海关、大连港集装箱发展有限公司以及阿里巴巴国际站等多方共同努力下顺利首航发往目的地,标志着大连港大窑湾口岸跨境电商B2B出口9710业务正式落地。
据了解,“9710”海关监管方式,简称“跨境电商B2B直接出口”,适用于境内企业通过跨境电商平台与境外企业达成交易后,通过跨境电商B2B直接出口的货物。该票跨境电商货物为大连本地企业生产的清洁用品,货值约1.1万美元,买卖双方在阿里巴巴国际站电商平台达成贸易后,通过海运集装箱运往日本名古屋。 近年来,大连港集装箱发展公司在辽港集团的帮助和支持下,积极加强与政府联动、深化与海关合作,三方共同努力不断创新工作举措、优化营商环境,为客户提供优质便利的通关条件和物流服务。今年6月,海关总署下发2021年第47号《关于在全国海关复制推广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对企业出口监管试点的公告》,“9710”跨境电商B2B直接出口货物可在大连海关所属各口岸通关出口。公司主动对接阿里巴巴国际站,了解相关需求,争取跨境电商B2B出口模式尽快在大连口岸落地,为客户在疫情期创造更多节约时间、节省成本的出口贸易机会。下一步,该公司将继续创新模式,强化举措,依托一体化服务的集装箱运输服务网络,发挥航运物流产业优势,持续为跨境电商企业提供运输、仓储、查验等一站式全程服务,助力更多企业参与9710和9810模式,充分享受该模式带来的政策红利,为加速集聚发展跨境电商产业增添新动力。 文图 | 周金鹿 来源:辽宁港口集团 辽宁港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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