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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口岸深化营商环境“22条”发布
发布时间:2019-03-22 12:21

上海口岸深化营商环境“22条”发布,进一步“提效降费”


 
    3月21日,上海市政府新闻办举行市政府新闻发布会,《上海口岸深化跨境贸易营商环境改革若干措施》22条(以下简称“《若干措施》22 条”)发布。

  澎湃新闻记者从发布会上获悉,今年,上海相关部门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优化口岸营商环境促进跨境贸易便利化工作方案》和上海市委、市政府关于《上海市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实施计划》的要求和部署,联合发布了“《若干措施》22 条”,并在相关政府网站和上海国际贸易单一窗口等平台上以中英文形式发布。

 

 

  “《若干措施》22条”包括六个部分,重点围绕政府、企业和社会普遍关注的上海水运口岸“提效降费”实际情况,突出了跨境贸易边境手续办理“前推后移”、单证精简、先进设施设备应用、服务流程规范和费用标准等公开透明可监督等方面的相关配套改革举措。主要内容有:

 

  1.关于“提前申报”和“提前换单”。去年,上海海关进出口新舱单系统分别上线后,围绕舱单信息这条主线,形成了进出口收发货人及其代理与海关、船公司、港口之间的完整的业务办理信息链,推出的4项措施,旨在引导企业主动按照新的政策规定调整作业模式,进一步压缩进出口通关时间。

  2.关于单证办理。推出4项措施,旨在进一步公开上海口岸跨境贸易监管所需提交单证的精简情况和相关单证无纸化的改革进程。改革后,世行考察的单证合规时间,进口时间(不涉及贸易许可证件)主要就集中在海关通关作业(申报和支付关税)和提单换提货单的时间上,一般情况下,可以在4小时内办理完毕;出口申报和办理原产证书时间,在2小时内也可办理完毕。

  3.关于提升监管通关效率。推出3条措施,重点突出了上海口岸跨境贸易管理大数据平台建设,以及海关总署对海关监管装备水平提升和相关监管通便利措施的推广等要求。特别是跨境贸易管理大数据平台将为上海口岸下一步相关改革提供更大的创新空间。

  4.关于港航作业。推出4条措施,重点是对去年下半年以来港航领域的相关物流作业业务受理信息化系统、相关生产作业时限和服务承诺进行了进一步的规范,便于进出口收发货人对货物进出口岸的办理时限及方式进行全程掌控。

  5.关于规范和降低口岸费用。推出3条措施,重点是体现国家相关部委和市政府持续推动相关口岸降费政策的落实,船公司THC和文件费自3月20日始,港口相关费用自4月1日始均有不同程度的降低。

  6.关于规范服务。推出4项措施,重点从进出口收发货人角度,对普遍关心的咨询投诉渠道不畅、中介代理环节不透明等问题,提出了完善意见反馈渠道、公开中介服务水平排名、对相关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联合惩戒等措施。

 

                                                                                                                                                         文来源:澎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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